友谊已走到尽头吧 关注:829,789贴子:62,162,405

回复:匪我思存发长文被欺负,被践踏,毫无办法。大家怎么看待这件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这位至少有胆子正面杠,原创作者需要个不怕资本的,哪怕有私心也比被人抄袭了侵权了吃哑巴亏强。


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8-03-12 15:36
回复
    一审法院判的是逾期啊
    版权内开机了只是拍不完
    判赔50W不满足
    现在拿原创说事,拜托人家是逾期又不是抄袭你····


    IP属地:湖北52楼2018-03-12 15:37
    回复
      2026-02-10 07:01: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搞笑,谁说原创只能跟抄袭相关了,居然还有人说作者在指责剧组抄袭,一直说的都是侵权好不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53楼2018-03-12 15:38
      回复
        从情感来说,一审判决挺不错的,既维护了匪我思存的利益,为其正名,又减小了剧方的损失,从利益最大化来说,这个结局不错。但是理智考虑对于以后的版权纠纷,一审先例一出,相当于给版权的维权路加上一道枷锁,使维权难上加难。所以真的对于侵权、抄袭我一贯比较主张严打严抓,毕竟让侵权方、抄袭方竹篮打水一场空,甚至赔了夫人又折兵才会让他们知道怀着侥幸的心理不可取。如果侵权比买版权更便宜,商人为啥还去买版权,这对于版权利益来说是极为不利的。所以说按照当前版权法不完善来说,我理解一审判决却无法完全认同一审判决。


        IP属地:福建54楼2018-03-12 15:40
        收起回复
          越来越看不懂她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8-03-12 15:42
          回复
            五年到期才拍。片方不要脸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57楼2018-03-12 15:42
            回复
              这跟抄袭有什么关系?老往抄袭上扯,不就是想挑动大众的敏感神经好让她拿来当枪使吗。来越烦她,演戏哭诉要适当哈,别过分了,过分就招人膈应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8楼2018-03-12 15:43
              回复
                呃,现在是在扣什么帽子,一会儿说作者人品不好,一会儿说作者拿人当枪使。不好意思侵权和抄袭我们还是分得清楚,倒是有些人看到原创两个字就扣锅说扯抄袭才叫贻笑大方。看清作者发的文了吗,从一句就说的侵权,侵权,侵权。


                来自iPhone客户端61楼2018-03-12 15:54
                回复
                  2026-02-10 06:55:50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就想知道法院既然支持侵权,为什么还同意发行,不是该写上完成之后再播出吗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2楼2018-03-12 16:00
                  收起回复
                    我觉得其实二审的判决也不会跟一审差太多,要是有有力的证据还需要等到二审吗?一审判了片方摄制权侵权,但是原作者没有权力要求电视剧怎么样,因为电视剧已经有自己的版权了,好像是这样的。她还说要一直打,咱们国家不都二审终审吗?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3楼2018-03-12 16:35
                    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65楼2018-03-12 17:01
                      收起回复
                        我就觉得片方以后还是别买她的IP了,免得又闹出事,拍了不播对演员发展有损,演员粉剧粉等的也着急


                        66楼2018-03-12 17:02
                        回复
                          我去微博围观了,说的是侵权,而且是在开机的时候就开始打官司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67楼2018-03-12 17: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