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规导致福州不符合地铁建设条件?
诉求编号: FZ18030500742
诉求标题: 国家发改委新规导致福州不符合地铁建设条件?
诉求内容: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近日向各地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申报建设地铁城市的地方政府预算、GDP的要求,是2003年规定的3倍。同时,严控地方债务,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原则上在300万人以上,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并且在一些论坛和网站出现了疑似发改委内部文件,称全国有13个已批复轨道交通建设城市不符合发改委新审批要求,福州在列,理由是“市区常住人口未达标(达到300万)”。(如附件)
而据我们了解,2016年福州市五区常住人口已经超过300万,而市区人口的定义是包括了城区人口(街道人口)+城镇人口(市区内的主要乡镇,非街道)。2017年长乐撤市设区以后,福州市区城镇人口已经达到380万,而根据其他GDP、负债率等来看,福州市完全符合建设新一轮轨道交通的条件,被“卡住”实在是难以理解。
1. 请问该报道是否属实?若属实,福州发改委和地铁公司将采取什么方式向国家申诉?
2. 该消息是否会影响福州市第三轮轨道交通规划或更远线网规划的制定及申报?
谢谢!
诉求附件: 14-34-04-001f74094b36acaf22ce3b147ad98d1000e99c18.jpg
部门办理: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处理 截止时间2018-3-7 14:39。
回复意见: 您好!编号FZ18030500742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在关注。截至2016年底,我市仅五城区的常住人口数就达313万,完全符合市区常住人口300万的标准。因此,上述报道不会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报批工作产生影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8-3-7 13:05回复)
诉求编号: FZ18030500742
诉求标题: 国家发改委新规导致福州不符合地铁建设条件?
诉求内容: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近日向各地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申报建设地铁城市的地方政府预算、GDP的要求,是2003年规定的3倍。同时,严控地方债务,增加了政府债务率指标,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原则上在300万人以上,远期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并且在一些论坛和网站出现了疑似发改委内部文件,称全国有13个已批复轨道交通建设城市不符合发改委新审批要求,福州在列,理由是“市区常住人口未达标(达到300万)”。(如附件)
而据我们了解,2016年福州市五区常住人口已经超过300万,而市区人口的定义是包括了城区人口(街道人口)+城镇人口(市区内的主要乡镇,非街道)。2017年长乐撤市设区以后,福州市区城镇人口已经达到380万,而根据其他GDP、负债率等来看,福州市完全符合建设新一轮轨道交通的条件,被“卡住”实在是难以理解。
1. 请问该报道是否属实?若属实,福州发改委和地铁公司将采取什么方式向国家申诉?
2. 该消息是否会影响福州市第三轮轨道交通规划或更远线网规划的制定及申报?
谢谢!
诉求附件: 14-34-04-001f74094b36acaf22ce3b147ad98d1000e99c18.jpg
部门办理: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在处理 截止时间2018-3-7 14:39。
回复意见: 您好!编号FZ18030500742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在关注。截至2016年底,我市仅五城区的常住人口数就达313万,完全符合市区常住人口300万的标准。因此,上述报道不会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报批工作产生影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18-3-7 13:0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