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问问?这种收费合理吗?今年六月初万宁市政府发放了拖欠十年之久的教师工资,就是补齐原来的百分之二十,多的有一万多,少的也有几千,这本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我是万宁市和乐镇的一名退休教师。当我到和乐中心学校领取这笔钱时被告知要扣126元,我问是什么钱,工作人员回答是办理工资需要领取表格要交费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费用。我无话可说只能让扣了。我就不明白了?我的工资到现在才补齐给我。十年呀!不管是哪个部门哪项工作,上级都会下拨经费,工资表格,需要我们个人自掏腰包吗?工作人员办理工资的费用,他们不拿国家工资吗?拿了国家工资还有啥理由扣我们的钱?谁来评这个理?我可从来没看到过有哪个政府或部门下发文件收取这笔费用。是个人行为还是部门行为?有人管吗?就算是有这项规定,一张工资表,填报个人工资要用这么多钱吗?想想,整个万宁有多少教师?六千多呀,收费是几十万,几十万就拿来干这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