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这里向广大藤县人民群众拜个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近期本人身边发生了一件深切关于广大群众利益事件,希望大家关注深思讨论!广西藤县古龙镇长沙村利民小组村民黄*炎历年在广东谋生,今年因不想再在外面奔波复耕大概丢荒了四五年的耕地,当初利民生产队各户主分田地时考虑到了保护山冲耕地利益规定:(无论田边田头山林地属于任何人,田边三丈不能长草五丈不能长木)。今时黄*炎复耕砍除了自己田边田头田膀大概四丈内杂草杂木。利民小组黄*杰以自己拥有黄*炎田边田头林权证为由,向林业局控告黄*炎砍伐偷窃其木材导致黄*炎被抓!~~~~~在这里我想问问广大群众评论下谁对谁错??以后自己的田边田基杂草杂木还敢随便去砍除吗,?怕不怕自己被别人去林业局举报乱砍乱伐捅刀子?!这种深切关于群众利益的事希望大家深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