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第一天,我开车在国防路与淮河路交叉口的路口准备左转至国防路,当时是左转绿灯,在右转道上有位郭女士推着电瓶车在路边前行,她行走到停车线时左转超在我车前,我反应不及撞倒她了,倒地不起说胸口痛,事后说是撞在她臀部,倒地时胸口撞在电瓶车上了。我就打了120送到他医院检查,胸口骨裂。我就给他颠覆了拍片子的365元和1000元押金,后来她说没钱,我又送去2000元现金,事后才知道她没交给医院,她把她缴费2000元的单子给了我。
她儿子从杭州赶回后,去事故中心调看了监控,办理案件的警官就让我认个全责,说我有保险。今天上午我与郭女士儿子去事故中心办理了事故认定单,我全责。
办理后对方的态度就变了,说她受罪了,我就该钱倒霉。让我报销她儿子杭州来回的车费,还有事故车辆拖车费200元、陪护费等。
请教下我现在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她儿子从杭州赶回后,去事故中心调看了监控,办理案件的警官就让我认个全责,说我有保险。今天上午我与郭女士儿子去事故中心办理了事故认定单,我全责。
办理后对方的态度就变了,说她受罪了,我就该钱倒霉。让我报销她儿子杭州来回的车费,还有事故车辆拖车费200元、陪护费等。
请教下我现在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