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实际上不想发帖的, 但是觉得这个小说出现一个太大的BUG。
首先,这次的事件是杀人事件,半夜程庭务带人跟上押送的犯人,必然是骑马。而此时的房俊是啥样?养伤中,基本都在趴着,他根本没法骑马,只能被人抬着走。半夜为了报仇骑马去杀人?不太可能,明明派人杀人就行。那么房俊就不在现场?不对,现场出现了房俊贴身佩戴的玉佩。所以在刑部的人的设计中就是房俊带人去杀人,但是明明房俊身体吃不消。此为其一。
其二,手上紧握玉佩,还有时间写下半个血字,说明什么?说明房俊带人在死者死前就走,不然必然发现死者的动作。但是现场尸检是怎么说的,1刀毙命,瞬间死亡。而且玉佩的出现,说明是房俊亲自和死者争斗,但是1.没有挣扎的痕迹,而房俊带伤会亲自动手么?2.房俊的身手本身就压着死者,哪有机会抢玉佩?3.死者死于刀伤,而玉佩被夺是因为肉搏,但是1刀毙命,哪有机会肉搏?最后有死亡遗言,说明杀人者走得快,但是如果是房俊杀的人,现场也没其他信息,说明现场有人处理了现场的证据。既然有人处理现场,会没发现玉佩和血字么?
抛开现场的证据,单单刑部说现场发现房俊的玉佩,这就是一个笑话。杀人需要房俊自己去么?如果是他自己去,他的伤又怎么允许去杀人?再说房俊当夜在家证人绝对不少?嫁祸的太过明显,房俊只要说,以我的伤势,不骑马如何追的上?刑部人不都傻了么?接着说,我没法去现场,但是现场出现我的贴身之物,这不是明显的栽赃嫁祸么?这明明是洗白房俊的败笔好哇!
所以说,最大的败笔就是在房俊关键部位受伤没法骑马的时候,作者写了一个需要房俊在现场的事件。而且事发后,房俊还是被人抬着去见李二的。
首先,这次的事件是杀人事件,半夜程庭务带人跟上押送的犯人,必然是骑马。而此时的房俊是啥样?养伤中,基本都在趴着,他根本没法骑马,只能被人抬着走。半夜为了报仇骑马去杀人?不太可能,明明派人杀人就行。那么房俊就不在现场?不对,现场出现了房俊贴身佩戴的玉佩。所以在刑部的人的设计中就是房俊带人去杀人,但是明明房俊身体吃不消。此为其一。
其二,手上紧握玉佩,还有时间写下半个血字,说明什么?说明房俊带人在死者死前就走,不然必然发现死者的动作。但是现场尸检是怎么说的,1刀毙命,瞬间死亡。而且玉佩的出现,说明是房俊亲自和死者争斗,但是1.没有挣扎的痕迹,而房俊带伤会亲自动手么?2.房俊的身手本身就压着死者,哪有机会抢玉佩?3.死者死于刀伤,而玉佩被夺是因为肉搏,但是1刀毙命,哪有机会肉搏?最后有死亡遗言,说明杀人者走得快,但是如果是房俊杀的人,现场也没其他信息,说明现场有人处理了现场的证据。既然有人处理现场,会没发现玉佩和血字么?
抛开现场的证据,单单刑部说现场发现房俊的玉佩,这就是一个笑话。杀人需要房俊自己去么?如果是他自己去,他的伤又怎么允许去杀人?再说房俊当夜在家证人绝对不少?嫁祸的太过明显,房俊只要说,以我的伤势,不骑马如何追的上?刑部人不都傻了么?接着说,我没法去现场,但是现场出现我的贴身之物,这不是明显的栽赃嫁祸么?这明明是洗白房俊的败笔好哇!
所以说,最大的败笔就是在房俊关键部位受伤没法骑马的时候,作者写了一个需要房俊在现场的事件。而且事发后,房俊还是被人抬着去见李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