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传吧 关注:2,755,430贴子:61,270,609
  • 13回复贴,共1

从人为,界面和手段方面论证虫母>马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个人认为虫母强于马良。其一,虫母是仙人的刑罚天雷灭杀的,是上界的仙人手段,下界之人根本破不开真极之躯;其二,马良是重伤的情况最后被韩立斩杀,是下界之人灭杀的,是灵界手段。并且刑罚之雷是何康仙人非常舍不得用的终极手段,可见其威力之强!虽然两仪微尘阵也是上界手段,但威力很一般,韩立都有很高的存活率,而韩立绝对扛不起刑罚天雷。由此可见,刑罚天雷>两仪微尘阵,综合人为,界面和手段等因素,证明虫母强于马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12-23 19:00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12-23 19:02
    回复
      2026-01-26 16:23: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不过他们远在仙界,如今对于这里之事,可是鞭长莫及了


      IP属地:美国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12-23 19:03
      回复


        IP属地:贵州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12-23 19:05
        回复
          “嘿嘿,看来此事,果然和你们两宗的老祖有关。不过他们远在仙界,如今对于这里之事,可是鞭长莫及了。”雷鹏冷冷一笑。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7-12-23 19:15
          回复
            你这结论是在下界范畴,马良不如虫母,但是如果在仙界呢?虫母是不是被马良秒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12-23 19:17
            回复
              我只会论述我所知道的,不敢对假设的存在妄下定论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12-23 19:30
              回复
                人族若是没有第二位‘白石’的话,阁下所说之人应该就是在下了。但不知道友从何知道在下这点虚名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12-23 19:45
                回复
                  2026-01-26 16:17:3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带上我的小黑猫给楼楼顶贴@元始天尊韩二小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12-23 20:51
                  回复
                    “嘿嘿,看来此事,果然和你们两宗的老祖有关。不过他们远在仙界,如今对于这里之事,可是鞭长莫及了。”雷鹏冷冷一笑。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7-12-23 20:58
                    回复
                      你没搞错?那个两仪微尘阵只有原阵十分之一的威力好吗?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7-12-23 21:06
                      回复
                        瞎说什么啊打虫母时韩立是顶尖强者就是宝花的实力,到打马良时实力是3个顶尖强者的实力,具体为炼体到达元涅熟练运用法则之线宠物蟹岛人和噬金先两个加起来有顶尖强者的实力


                        IP属地:山东13楼2017-12-23 21:18
                        回复
                          难比较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12-24 00:31
                          回复
                            “嘿嘿,看来此事,果然和你们两宗的老祖有关。不过他们远在仙界,如今对于这里之事,可是鞭长莫及了。”雷鹏冷冷一笑。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12-24 0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