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浙江骏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破产管理人对骏兆置业的资产打包进行处置,公开招募资产包接盘方。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包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资产包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景湾银座)以及骏兆置业所有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1、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13)第07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商办;土地面积14232.00平方米;使用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12日;土地位于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隆兴港北侧。
2、在建工程情况
根据海宁市天平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景湾银座项目预售测绘面积具体数据如下:
1)在建商办用房4幢,建筑面积25167.41平方米(含物业用房及地管井面积130.27平方米)。设计商办用房446套,其中:①确认已预售304套(面积17042.97平方米),未收金额32,551,480.00元;②待确认54套(面积3093.93平方米);③确认未售88套(面积4900.24平方米)
2)在建商务酒店1幢,建筑面积6015.04平方米(含地下室用房6.24平方米)。该建筑原确定为开发商骏兆置业整体自持,现调整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分割销售。未预售;
3)地下建筑面积9308.37平方米,原规划为地下停车位,未预售或出租。
3、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情况
本次转让骏兆置业所有的存放于售楼部的全部办公用具、办公设备,具体明细可向招募方索取。
上述资产包主要资产(景湾银座)为在建项目,目前仅主体基本完工,且446套商办用房中仅88套可售。已售的304套可收取金额仅为32,551,480.00元。因此,请各位有意向的接盘方务必向招募方索取详细说明。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无不良商业记录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具有完成开发项目后续的资金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能力。
三、投标方报名时须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表(管理人提供格式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出示原件);
3、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人提供格式文本)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招募书规定的评标规则进行综合评定。主要步骤如下:
1、管理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
2、管理人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入围通知书和招标文件;
3、投标方可对骏兆置业进行尽职调查;
4、投标方封标后提交投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5、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6、管理人根据中标者提供的投标方案报法院批准;
7、签订相关转让协议。
五、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
1、报名费:报名人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报名费。该报名费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保证金。未入围的报名者退还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入围者不提交投标文件的,该报名费不予退还。入围者提交投标文件后,该报名费转为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入围者投标时,须缴纳人民币3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对价的首期款项。
投标保证金接受单位:浙江骏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账号:10469000000283622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应采用银行电汇(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支付方式)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1日16:30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3、报名联系人:詹老师 电话:0573-87022526 15958388976
特别提醒:本资产包公开招募前有意向接盘方愿意以85,200,000.00元净保底价格收购。投标方报价低于该净保底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管理人将以85,200,000.00元为净保底价与该意向接盘方进行谈判,以不低于该净保底价协议转让。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存在二次招标的可能(除非该意向接盘方违约、放弃保底承诺),对此,请有意向的接盘方及时报名,并积极参与本次投标。
一、资产包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资产包包括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景湾银座)以及骏兆置业所有的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1、土地使用权情况
土地使用权:海国用(2013)第07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商办;土地面积14232.00平方米;使用终止日期为2053年6月12日;土地位于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隆兴港北侧。
2、在建工程情况
根据海宁市天平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景湾银座项目预售测绘面积具体数据如下:
1)在建商办用房4幢,建筑面积25167.41平方米(含物业用房及地管井面积130.27平方米)。设计商办用房446套,其中:①确认已预售304套(面积17042.97平方米),未收金额32,551,480.00元;②待确认54套(面积3093.93平方米);③确认未售88套(面积4900.24平方米)
2)在建商务酒店1幢,建筑面积6015.04平方米(含地下室用房6.24平方米)。该建筑原确定为开发商骏兆置业整体自持,现调整为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分割销售。未预售;
3)地下建筑面积9308.37平方米,原规划为地下停车位,未预售或出租。
3、办公家具、办公设备情况
本次转让骏兆置业所有的存放于售楼部的全部办公用具、办公设备,具体明细可向招募方索取。
上述资产包主要资产(景湾银座)为在建项目,目前仅主体基本完工,且446套商办用房中仅88套可售。已售的304套可收取金额仅为32,551,480.00元。因此,请各位有意向的接盘方务必向招募方索取详细说明。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过往无不良商业记录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具有完成开发项目后续的资金实力和承担相应风险能力。
三、投标方报名时须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表(管理人提供格式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出示原件);
3、若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人提供格式文本)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招募书规定的评标规则进行综合评定。主要步骤如下:
1、管理人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
2、管理人向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入围通知书和招标文件;
3、投标方可对骏兆置业进行尽职调查;
4、投标方封标后提交投标书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5、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6、管理人根据中标者提供的投标方案报法院批准;
7、签订相关转让协议。
五、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
1、报名费:报名人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的报名费。该报名费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保证金。未入围的报名者退还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入围者不提交投标文件的,该报名费不予退还。入围者提交投标文件后,该报名费转为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入围者投标时,须缴纳人民币3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对价的首期款项。
投标保证金接受单位:浙江骏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账号:10469000000283622
投标保证金支付形式:应采用银行电汇(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支付方式)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1日16:30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3、报名联系人:詹老师 电话:0573-87022526 15958388976
特别提醒:本资产包公开招募前有意向接盘方愿意以85,200,000.00元净保底价格收购。投标方报价低于该净保底价格的,视为无效报价。管理人将以85,200,000.00元为净保底价与该意向接盘方进行谈判,以不低于该净保底价协议转让。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存在二次招标的可能(除非该意向接盘方违约、放弃保底承诺),对此,请有意向的接盘方及时报名,并积极参与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