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硕珍的死讯传回来的时候,金泰亨正躺在他狭小的床上,被柔软的羊绒气息笼罩着。金硕珍的房间里空白一片,空旷得除了基础的一些家具什么都没有,如果不是金泰亨每次都把电视打开,这里甚至让他觉得连一丝人气也无。
“这只是睡觉的地方。”金硕珍曾经跟金泰亨解释过。房间里唯一的桌子是没有抽屉的,桌面上也干干净净,金泰亨没有在他家里见过什么装饰品纪念品,他不是一个念旧的人。
金硕珍最懂得断舍离。
傍晚来临,夕阳透过两面巨大的落地窗将金泰亨的视线染得血红。有很多次他看到金硕珍静静坐着,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发呆,这空荡荡的房间像个玻璃罩子,而金硕珍就是罩子里名贵的娃娃,眼睫上不会粘到一粒灰尘。
“大少死了。”头发花白衣着笔挺的老人站在门口,将这句话又重复了一遍。
金泰亨依旧躺着,直直看着天花板:“于叔你又擅自跑到硕珍家里来,他知道了会骂你的。”
“小少又穿着外出服躺在大少床上,他知道了也会骂您的。”
“……”
好安静啊。虽然从电视机里传出了吵闹的动静,但是金泰亨的耳朵里像灌了水一样,觉得那个声音含糊不清,离他越来越远了。只有于叔的话游进他的脑海,仿佛有了实体,一遍一遍在他眼前闪现。
“大少是真的死了。”
金泰亨闭上眼睛,轻轻收拢手臂,将脸埋进了蓬松的被子里。
———————————————————————
金泰亨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金硕珍的那一天,他正在一个边远的不知名小村庄里,用好不容易借来的工具折腾着他出了小毛病的宝贝摩托车,他毛手毛脚弄得衣服和脸上沾了机油,擦出一脸黑漆漆的指痕。冬日正午的太阳也烈,晒得脑门上都出了细汗,于是他脱了外套只穿一件单衣坐在老乡家的院子里,屁股底下是还没有脸大的小板凳,摩托车旁是光秃秃的树,歪歪扭扭地倚着矮矮的泥篱笆。
他发现的时候,金硕珍已经站在篱笆后看了他好一会儿。
金泰亨仰着脏兮兮的脸,日光晃眼,而金硕珍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和驼色的高领毛衣,白嫩的脸与这个村子格格不入。他面上泛红,不知道是晒的还是冻的,下巴微微收着,红润的唇半掩在毛衣的高领后。
金泰亨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一时以为自己累出了幻觉。
这时附近也有好多村民或明或暗地往这边看过来,金硕珍感觉到了,左右望了望,被这般围观也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了个笑来。他生得实在面善,耳廓鼻尖都通红,一笑更显得可怜可爱,金泰亨忍不住也回了个笑,然后用力地用袖子擦了擦脸。
金硕珍耐心地看着他整理自己,问道:“你是金泰亨吗?”
本来金泰亨站了起来,双手在裤子两边擦着,听到这句话后突然停了下来,态度也变得警惕。
很少有人知道他叫金泰亨。
一路以来他认识不少朋友,但面对每一批朋友他都会用不同的名字,随口胡诌面不改色,也没有人会质疑,反正大家都是用假名字,一起喝几次酒吹几次**,各自离开后还会不会再见,没有人知道。
如今眼前这个人是如何得知他名字的呢?
金硕珍没让他疑惑太久,直接表明了来意。
“你的生父在找你。”
金泰亨不记得生父,但是他有一个师傅。
遇见师傅以前的事情,金泰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事实上,遇到师傅以后又过了几年,他才开始记事。师傅说他是在一个小城市的破烂汽车客运站里捡到金泰亨的——说是捡,其实就是金泰亨没有理由的一直跟着他走。那时候金泰亨两岁,刚上幼儿园,穿着园服,背上背着什么也装不了的小书包,书包带上缝着他的名字。
师傅走一步,他哒哒哒跟着跑三步,眼睛已经哭到红肿,衣服上碰了灰,腿上还有些淤青和擦伤。尚且年轻的师傅与金泰亨对视了两到三秒,决定陪金泰亨在车站先等一等。
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客运站坐到了末班车时间,也没有人来找金泰亨。看看汽车时刻表又看看一声不吭的小孩,师傅咬咬牙给金泰亨买了张半票,两个人坐上了臭气烘烘的大巴车。小孩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休息过了,一沾生了霉印还洗不干净的巴车坐垫,就开始呼呼大睡,睡一睡又起来吐一吐,就这样一路摇晃颠簸着,来到了山里。
师傅是个扎着辫子,穿布衫阔腿裤的男人,在山村里建了一栋小砖房,每天过着清淡乏味的生活。从那以后师傅画画,金泰亨就跑出屋子去和山里孩子虎到天黑;师傅种地,金泰亨偷偷摘东家的西瓜丢到西家井里美名曰冰镇。
这个人就是金泰亨过去二十来年的生命里唯一的父亲,但是两人并不同于普通父子那般相待,只以师徒相称。师傅费心费力给他上了户口,虽然没有教给他多少东西,但仍供他一路到城里上学。
师傅每几个月总会回城市里一趟,金泰亨能感觉到他在那边也许有所留恋,但是他更多时候总是无欲无求地待在山村里。
两人之间的感情算不得热络,有的时候金泰亨觉得自己并不像个孩子,而是师傅枯燥人生里的一个伴儿。
直到金泰亨十八岁那一年,师傅送了他一辆摩托车。
两岁以前的人生,他早就丢弃了。不好奇,也不埋怨。十八岁以后,金泰亨没有再继续念书,而是沿着山路走了出去,到几个大城市里漂了两年。两年过后,他又沿着高速公路去了更远的地方,至今,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到那个小砖房里了。
他喜欢现在的生活。
所以对金硕珍所说的“生父”,他一点也不想理会。在听到自己是“Z市金家小少爷”的时候,甚至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金硕珍的语速也不快,听到这一声便顺势停了下来,倒不像是被惹怒的样子,只是跟着笑了笑,说:“你觉得我在编故事。”
金泰亨不置可否。
他眼里的金硕珍始终只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只要他可以跟金硕珍耗上几日,村里艰苦的生活环境总会把他逼走的。
“我大冬天开车跟着你的足迹一路找到这里编故事给你听,”金硕珍略显遗憾地看着金泰亨,“你可以不信,但你没得选。”
金硕珍的动作不像他看起来那般温吞,冰冷的枪口抵住金泰亨额头的时候,他闻到了枪油的味道。
然后金硕珍缓慢且清晰地在他眼前打开了保险栓,露出一个和在泥篱笆后看着他时一样可怜可爱的笑容。
—TBC—
金硕珍的死讯传回来的时候,金泰亨正躺在他狭小的床上,被柔软的羊绒气息笼罩着。金硕珍的房间里空白一片,空旷得除了基础的一些家具什么都没有,如果不是金泰亨每次都把电视打开,这里甚至让他觉得连一丝人气也无。
“这只是睡觉的地方。”金硕珍曾经跟金泰亨解释过。房间里唯一的桌子是没有抽屉的,桌面上也干干净净,金泰亨没有在他家里见过什么装饰品纪念品,他不是一个念旧的人。
金硕珍最懂得断舍离。
傍晚来临,夕阳透过两面巨大的落地窗将金泰亨的视线染得血红。有很多次他看到金硕珍静静坐着,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发呆,这空荡荡的房间像个玻璃罩子,而金硕珍就是罩子里名贵的娃娃,眼睫上不会粘到一粒灰尘。
“大少死了。”头发花白衣着笔挺的老人站在门口,将这句话又重复了一遍。
金泰亨依旧躺着,直直看着天花板:“于叔你又擅自跑到硕珍家里来,他知道了会骂你的。”
“小少又穿着外出服躺在大少床上,他知道了也会骂您的。”
“……”
好安静啊。虽然从电视机里传出了吵闹的动静,但是金泰亨的耳朵里像灌了水一样,觉得那个声音含糊不清,离他越来越远了。只有于叔的话游进他的脑海,仿佛有了实体,一遍一遍在他眼前闪现。
“大少是真的死了。”
金泰亨闭上眼睛,轻轻收拢手臂,将脸埋进了蓬松的被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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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亨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金硕珍的那一天,他正在一个边远的不知名小村庄里,用好不容易借来的工具折腾着他出了小毛病的宝贝摩托车,他毛手毛脚弄得衣服和脸上沾了机油,擦出一脸黑漆漆的指痕。冬日正午的太阳也烈,晒得脑门上都出了细汗,于是他脱了外套只穿一件单衣坐在老乡家的院子里,屁股底下是还没有脸大的小板凳,摩托车旁是光秃秃的树,歪歪扭扭地倚着矮矮的泥篱笆。
他发现的时候,金硕珍已经站在篱笆后看了他好一会儿。
金泰亨仰着脏兮兮的脸,日光晃眼,而金硕珍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和驼色的高领毛衣,白嫩的脸与这个村子格格不入。他面上泛红,不知道是晒的还是冻的,下巴微微收着,红润的唇半掩在毛衣的高领后。
金泰亨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一时以为自己累出了幻觉。
这时附近也有好多村民或明或暗地往这边看过来,金硕珍感觉到了,左右望了望,被这般围观也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了个笑来。他生得实在面善,耳廓鼻尖都通红,一笑更显得可怜可爱,金泰亨忍不住也回了个笑,然后用力地用袖子擦了擦脸。
金硕珍耐心地看着他整理自己,问道:“你是金泰亨吗?”
本来金泰亨站了起来,双手在裤子两边擦着,听到这句话后突然停了下来,态度也变得警惕。
很少有人知道他叫金泰亨。
一路以来他认识不少朋友,但面对每一批朋友他都会用不同的名字,随口胡诌面不改色,也没有人会质疑,反正大家都是用假名字,一起喝几次酒吹几次**,各自离开后还会不会再见,没有人知道。
如今眼前这个人是如何得知他名字的呢?
金硕珍没让他疑惑太久,直接表明了来意。
“你的生父在找你。”
金泰亨不记得生父,但是他有一个师傅。
遇见师傅以前的事情,金泰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事实上,遇到师傅以后又过了几年,他才开始记事。师傅说他是在一个小城市的破烂汽车客运站里捡到金泰亨的——说是捡,其实就是金泰亨没有理由的一直跟着他走。那时候金泰亨两岁,刚上幼儿园,穿着园服,背上背着什么也装不了的小书包,书包带上缝着他的名字。
师傅走一步,他哒哒哒跟着跑三步,眼睛已经哭到红肿,衣服上碰了灰,腿上还有些淤青和擦伤。尚且年轻的师傅与金泰亨对视了两到三秒,决定陪金泰亨在车站先等一等。
一大一小两个人在客运站坐到了末班车时间,也没有人来找金泰亨。看看汽车时刻表又看看一声不吭的小孩,师傅咬咬牙给金泰亨买了张半票,两个人坐上了臭气烘烘的大巴车。小孩不知道已经多久没有休息过了,一沾生了霉印还洗不干净的巴车坐垫,就开始呼呼大睡,睡一睡又起来吐一吐,就这样一路摇晃颠簸着,来到了山里。
师傅是个扎着辫子,穿布衫阔腿裤的男人,在山村里建了一栋小砖房,每天过着清淡乏味的生活。从那以后师傅画画,金泰亨就跑出屋子去和山里孩子虎到天黑;师傅种地,金泰亨偷偷摘东家的西瓜丢到西家井里美名曰冰镇。
这个人就是金泰亨过去二十来年的生命里唯一的父亲,但是两人并不同于普通父子那般相待,只以师徒相称。师傅费心费力给他上了户口,虽然没有教给他多少东西,但仍供他一路到城里上学。
师傅每几个月总会回城市里一趟,金泰亨能感觉到他在那边也许有所留恋,但是他更多时候总是无欲无求地待在山村里。
两人之间的感情算不得热络,有的时候金泰亨觉得自己并不像个孩子,而是师傅枯燥人生里的一个伴儿。
直到金泰亨十八岁那一年,师傅送了他一辆摩托车。
两岁以前的人生,他早就丢弃了。不好奇,也不埋怨。十八岁以后,金泰亨没有再继续念书,而是沿着山路走了出去,到几个大城市里漂了两年。两年过后,他又沿着高速公路去了更远的地方,至今,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回到那个小砖房里了。
他喜欢现在的生活。
所以对金硕珍所说的“生父”,他一点也不想理会。在听到自己是“Z市金家小少爷”的时候,甚至忍不住嗤笑了一声。
金硕珍的语速也不快,听到这一声便顺势停了下来,倒不像是被惹怒的样子,只是跟着笑了笑,说:“你觉得我在编故事。”
金泰亨不置可否。
他眼里的金硕珍始终只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只要他可以跟金硕珍耗上几日,村里艰苦的生活环境总会把他逼走的。
“我大冬天开车跟着你的足迹一路找到这里编故事给你听,”金硕珍略显遗憾地看着金泰亨,“你可以不信,但你没得选。”
金硕珍的动作不像他看起来那般温吞,冰冷的枪口抵住金泰亨额头的时候,他闻到了枪油的味道。
然后金硕珍缓慢且清晰地在他眼前打开了保险栓,露出一个和在泥篱笆后看着他时一样可怜可爱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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