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实施诈骗 赶紧转给身边的人!
警方提醒!
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接到+870474—8980062电话,对方自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要求事主前往市公安局办理案件。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郑重声明:公安机关有严格的办案规定和程序,不会只用电话进行办案。请 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如接到自称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工作人员或短信时,不要轻信,不要泄露个人信息,更不要按对方的提示操作进行银行转账或汇款业务,要及时报警求助。
如一旦不幸遭受诈骗,请牢记:
1.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报案。
2.向警方说清被骗经过,准确提供受害人姓名、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户及开户行。
3.向警方准确提供骗子的账号、账号用户名及账户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户均可以帮助查询)
4.向警方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公安机关将对对涉案账号快速止付,最大限度挽回事主损失。
警方提示:面对诈骗请牢记八个凡是!
1、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缴手续费、保证金的,都是电信诈骗;
2、凡是叫你登陆网站查看通缉令、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3、凡是通知“家属”“亲戚”出事要求先汇款转账的,都是电信诈骗;
4、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5、凡是叫你宾馆开房接受调查,不许接听其他任何电话的,都是电信诈骗;
6、凡是自称公检法告知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要你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电信诈骗;
7、凡是自称领导、老板或者猜猜我是谁,要你汇款用来公关、购物、救急的,都是电信诈骗;
8、凡是无显示号码来电自称运营商、银行通知你接受调查、提供验证码的,都是电信诈骗。
乌兰察布公安将严厉打击一切以冒充公安机关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打假防骗,共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
警方提醒!
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接到+870474—8980062电话,对方自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要求事主前往市公安局办理案件。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郑重声明:公安机关有严格的办案规定和程序,不会只用电话进行办案。请 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如接到自称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工作人员或短信时,不要轻信,不要泄露个人信息,更不要按对方的提示操作进行银行转账或汇款业务,要及时报警求助。
如一旦不幸遭受诈骗,请牢记:
1.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报案。
2.向警方说清被骗经过,准确提供受害人姓名、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户及开户行。
3.向警方准确提供骗子的账号、账号用户名及账户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户均可以帮助查询)
4.向警方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公安机关将对对涉案账号快速止付,最大限度挽回事主损失。
警方提示:面对诈骗请牢记八个凡是!
1、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缴手续费、保证金的,都是电信诈骗;
2、凡是叫你登陆网站查看通缉令、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3、凡是通知“家属”“亲戚”出事要求先汇款转账的,都是电信诈骗;
4、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5、凡是叫你宾馆开房接受调查,不许接听其他任何电话的,都是电信诈骗;
6、凡是自称公检法告知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要你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电信诈骗;
7、凡是自称领导、老板或者猜猜我是谁,要你汇款用来公关、购物、救急的,都是电信诈骗;
8、凡是无显示号码来电自称运营商、银行通知你接受调查、提供验证码的,都是电信诈骗。
乌兰察布公安将严厉打击一切以冒充公安机关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打假防骗,共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