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园小区业主天然气维权书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安康市汉滨区康泰园小区二期业主,康泰园小区是长兴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合同约定2017年5月31日交付业主使用,目前燃气公司(安康逸华燃气)将天然气主管道安装在业主厨房内(生活阳台),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平面图上并没有显示安装位置。在买房与交付的过程中,开发商也并未告知天然气主管道安装位置。目前天然气主管道占用了业主实用面积并对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生存环境的造成严重威胁!请政府部门为广大业主主持公道,让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现把具体事实及业主心声反映如下:
1、康泰园小区二期高层建筑天然气主管道位于业主厨房内(生活阳台),占用业主实用面积,每一寸都是业主用血汗钱换来的,燃气公司这样肆意占用业主生活空间,影响业主使用权,公然侵害业主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占用业主私有空间,必需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执行,安装的燃气管道应以不给业主造成妨碍为限,否则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2、天然气主管道安装在室内,如果家里面的小孩或是老人不小心把管道弄坏了,导致燃气泄漏,以此造成的损失甚至是生命危险,这个责任谁负责?
3、天然气管道会有定期维护,如果用户不在家怎么办导致不能定期维护,造成的危害谁能负责?强行进入家中维护,用户的权利是否收到侵害,谁能负责?
4、收取初装费1750元问题,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安住建【2017】75号文件明文规定,开发商房价中已经包含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安全监控设施等的初装费用,燃气公司不应另行收取。
在此,敬请各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对此问题引起重视,
我们业主多次维权,收效甚微,多次找开发商主要领导协商存在的问题,而每一次都见不到管事的人,万般无奈之下,广大业主只有请求政府领导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
我们业主要求:
1、请政府要求燃气公司(安康逸华燃气)将天然气主管道移至房屋外墙安装。
2、要求燃气公司(安康逸华燃气)停止收取燃气初装费1750元;
3、要求燃气公司(安康逸华燃气)尽快为康泰园小区二期接通天然气。
我们业主保留依法诉讼的权力
请政府切实解决群众的民生问题,给予我等普通的人民群众真实可信的书面答复及承诺!让我们业主安心入住。
望尽快答复为盼!
2017-11-29
康泰园二期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