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告知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今天说一下投保前应该注意的事项,首先第一条要说的就是如实告知与两年不可抗辩,对于这两项内容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将来理赔是否顺利。合同条文如下 :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首先,可以看见所谓如实告知,就是针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回答,这里的回答有几个要点,第一,问到的一定要答,没问到的不答。所以吧友在投保之前先不要害怕自己的既往症,先看看投保单上有没有问到这些问题,没有问的放心投保就是,有的再如实告知,特殊处理。
第二,我们看后面,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里的内容就是牵涉到了不如实告知的后果以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如果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或损害保险人利益,保险公司发现后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是有期限的,第一,发现30天内不行使这个权力的视作放弃,为的就是防止有些保险公司已经知道了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却不伸张,被保人不出险就赚保费,出险了再拒赔,以此利益最大化。后面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使客户未如实告知,但是出险发生在两年后的,应当承担赔偿义务,但是这里往往会引起误区,我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再去申请理赔可以吗,是不是一定能赔,这个是不行的,比如有人换了癌症,未如实告知投保,拖了两年后去理赔,那是不能得到赔付的,因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了,这种已经属于恶意骗保,同理,如果投保时有体况,还不至于到保险事故的地步,但是两年内恶化达到了,但是我拖过两年再去申请理赔,也是不能理赔的。
最后两条就是分情况了,第一种是恶意不如实告知,那么不赔而且不退保费,第二种就是无意的没有告知比如我自己体检结果一些异常自己早就忘了,且未告知的事情对于保险事故有重大影响的,那么不赔付,但是退还保费。
总而言之,如实告知义务进行的充分与否是理赔顺利与否的关键因素,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不是免死金牌,投保前务必做好告知义务。
切记,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
今天说一下投保前应该注意的事项,首先第一条要说的就是如实告知与两年不可抗辩,对于这两项内容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将来理赔是否顺利。合同条文如下 :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首先,可以看见所谓如实告知,就是针对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回答,这里的回答有几个要点,第一,问到的一定要答,没问到的不答。所以吧友在投保之前先不要害怕自己的既往症,先看看投保单上有没有问到这些问题,没有问的放心投保就是,有的再如实告知,特殊处理。
第二,我们看后面,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这里的内容就是牵涉到了不如实告知的后果以及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如果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或损害保险人利益,保险公司发现后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是有期限的,第一,发现30天内不行使这个权力的视作放弃,为的就是防止有些保险公司已经知道了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却不伸张,被保人不出险就赚保费,出险了再拒赔,以此利益最大化。后面就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即使客户未如实告知,但是出险发生在两年后的,应当承担赔偿义务,但是这里往往会引起误区,我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再去申请理赔可以吗,是不是一定能赔,这个是不行的,比如有人换了癌症,未如实告知投保,拖了两年后去理赔,那是不能得到赔付的,因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了,这种已经属于恶意骗保,同理,如果投保时有体况,还不至于到保险事故的地步,但是两年内恶化达到了,但是我拖过两年再去申请理赔,也是不能理赔的。
最后两条就是分情况了,第一种是恶意不如实告知,那么不赔而且不退保费,第二种就是无意的没有告知比如我自己体检结果一些异常自己早就忘了,且未告知的事情对于保险事故有重大影响的,那么不赔付,但是退还保费。
总而言之,如实告知义务进行的充分与否是理赔顺利与否的关键因素,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不是免死金牌,投保前务必做好告知义务。
切记,买保险一定要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