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真想喷这条法律。有主观犯罪意向的直接行为人被保护,反而是消防等等这些社会管理部门承担了主要责任。未成年该不该保护,该!但是绝不应该因为保护而放弃追责或者过轻追责,更不该对其监护人和教育方的追责就是赔点钱了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应该从重从严,对未成年的规定更应该完善落实,像前段时间那个不知不觉没有任何相关文件就从大山里带出几十名孩子来练拳击的事情本就不应该发生!看了楼上那么多人说什么法盲之类的,完全不管这条法律合理与否,适应得了社会的发展变化与否,完善与否,盲从的认为法律说怎样怎样就是对的,一群自以为有文化却没脑子的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