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分地的问题,我说下我的看法,
农村现在土地私有化我认为是村里大队故意私吞地的行为。国家政策30年不变,是为了促进耕地长期投资,让农民敢于投资,比如种果园梨,苹果,葡萄,桃或者苗圃等长久稳定的长周期收益计划。也是当时按户分地,増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初衷。举个例子,老王家有十亩耕地,全部种植苹果,即使几年后几个女儿全部出嫁,户口里人口少了。这苹果地30年之内还是老王家的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28条有规定,村里有预留地,或者有村民依法、自愿交回的。给农村新增人口分地并不和国家30年不变的政策相违背。(30年不变是大体不变,新增人口微调)
我个人认为,有些干部断章取义,以国家30年不变政策増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名义,占着集体的一部分耕地,再转手租给个人和企业(有的已经在耕地上建了房)从中揩油水。利用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职权从中谋取私利。
我相信三县之内的这种情况也不少吧。我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农村现在土地私有化我认为是村里大队故意私吞地的行为。国家政策30年不变,是为了促进耕地长期投资,让农民敢于投资,比如种果园梨,苹果,葡萄,桃或者苗圃等长久稳定的长周期收益计划。也是当时按户分地,増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初衷。举个例子,老王家有十亩耕地,全部种植苹果,即使几年后几个女儿全部出嫁,户口里人口少了。这苹果地30年之内还是老王家的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28条有规定,村里有预留地,或者有村民依法、自愿交回的。给农村新增人口分地并不和国家30年不变的政策相违背。(30年不变是大体不变,新增人口微调)
我个人认为,有些干部断章取义,以国家30年不变政策増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名义,占着集体的一部分耕地,再转手租给个人和企业(有的已经在耕地上建了房)从中揩油水。利用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利用职权从中谋取私利。
我相信三县之内的这种情况也不少吧。我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