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篮球吧 关注:782,521贴子:35,862,489

PF在死球状态下怎么三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题 那个动作很帅


1楼2009-02-11 11:54回复
    方向加D
    D键就在A和D的中间.


    2楼2009-02-11 11:56
    回复
      2025-08-23 16:04:0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2种
      1:W靠打过去,拉反方向,然后直接前D。W一直不松
      2:取消勾手,然后直接前D。W也不送。找好距离


      IP属地:北京3楼2009-02-11 11:56
      回复
        AD中间是S


        IP属地:重庆4楼2009-02-11 11:57
        回复
          老天来个雷劈碎2L吧``
          泪奔


          5楼2009-02-11 11:59
          回复
            你求求皮皮他会考虑帮你的。


            IP属地:浙江6楼2009-02-11 12:00
            回复
              • 58.37.140.*
              死球了还怎么3步。。
              那是W推进。反方向。。正方向加D


              7楼2009-02-11 12:01
              回复
                算了 就当我在内涵吧
                犯错都犯得这么帅 我真幸福.


                8楼2009-02-11 12:04
                回复
                  2025-08-23 15:58:0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122.0.65.*
                  取消勾手 根本走不出3步。 取消后仰倒是可以,不过PF不行。
                  死球了。。。PF 走不了三步。 楼上不懂装得真多


                  9楼2009-02-11 12:20
                  回复
                    我自己没试过不会乱说


                    IP属地:北京10楼2009-02-11 12:26
                    回复
                      应该不行吧~PF不会


                      11楼2009-02-11 12:42
                      回复
                        • 58.39.173.*
                        取消勾手最远的呢个地方能出3步


                        12楼2009-02-11 12:44
                        回复
                          • 114.241.219.*
                          pF 可以啊 和SF的用法一样 没有勾手也可以 就是用虚实举球之后直接篮筐方向键加D


                          13楼2009-02-11 12:47
                          回复
                            同12L


                            14楼2009-02-11 12:53
                            回复
                              2025-08-23 15:52:0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 121.231.89.*
                              2L为什么要劈死自己?


                              15楼2009-02-11 1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