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来讲,别人招人,你找工作,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都是自由的,也就是你可以不干,公司也可以不要你,并且这个协议一直存在到试用期结束。应聘的人首先你要确认你要应聘的是操作工还是技术员,如果你的能力是做技术员的,让你做操作工你就直接说我是应聘技术员的,不当操作工。面试之后就算双方当时感觉不错,还有上面的人要批准之类,然后才是通知你来上班,并且是试用期,试用期多久一般都在合同内有详细的说明,并且说明试用期的规则,主要就是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前结束劳动合同,也就是工厂觉得你不适合,要辞掉你,工厂也只结算工资,不会多出其它费用,你也可以在试用期内辞工而不需要像正式工那样等一个月,并且结算工资,因为有的人之前应聘了好几家公司,有的公司由于内部原因申批慢,所以通知也就慢,你已经上班了,而且在试用期,这时你就可以去好点的公司上班,而不用受目前公司的约束。总得来说权利和义务相对的。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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