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有点复杂,母亲,我,儿子一家三口,户口落在前夫家里,加上前夫和他父母的户口,总共六个,房子面积55平。我和我妈是无房户,6P以我妈的名义申请一套一室一厅,忽然想起,下批我和我儿子再申请经适房是否还符合条件呢?如果有影响,那6P可能要放弃了,直接等7P,有没有达人能帮助我解惑,谢谢了!
感谢你详细回复我,对我有很大的帮助。看样子当时没有强硬拒绝办事人员把我写为同住人绝对是败笔了,我自己没有完全理解政策,各位的解惑,我下批申请是无望了。
房源的地理位置绝对是无奈之举,按照我自身的想法,以后的模式终身租赁也未尝不可,手上的现金只能支撑一房,还要考虑老人的养老,孩子才刚上幼儿园,以后的教育费用,家里只有我是赚钱主力。但是母亲总归是希望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
房源的地理位置绝对是无奈之举,按照我自身的想法,以后的模式终身租赁也未尝不可,手上的现金只能支撑一房,还要考虑老人的养老,孩子才刚上幼儿园,以后的教育费用,家里只有我是赚钱主力。但是母亲总归是希望有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