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摔跤,流血结痂后总喜欢把血痂子剥开,哪怕特别痛都能忍着然后强迫自己剥的干干净净的,就是不喜欢皮上有块黑黑的凸起,结果反倒又弄出血,如此往复,最后成为一块特别明显的疤。再摸上去以后感觉特别的奇怪,麻木又刺痛。真的觉得自己是有病[囧]。
所以对于某些摔到“醉生梦死”(只有懂的人才明白我为什么用这个词形容)惨不忍回顾的过往,我是真过去了,还是忘记了,还是把自己放弃了或者只是麻木了?…
那么你呢?是过去了,亦或只是麻木了?
而对于那些磊磊伤痕,该不该铭记?若铭记,该怎么记住又该记住些什么,铭记这些做什么?
换一个角度,如若身边有人因摔倒在人生路上落下了许多许多,我会以怎样的态度看他,会不会期待看到他站起来再继续或是其他?…
人生有许多思考,但每个问题都没有绝对答案和结果。每个人都做出自己的选择。但最怕也是最可悲的,就是没做任何选择。
故地重游,天津,这个事故现场。杨柳青已经拆的很多地方都没有了痕迹,刘安庄却还是看样子,依旧是脏乱差,只有更甚。但心里没有麻木,只有感伤而刺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