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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岱益王府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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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事实,抛砖引玉,各抒己见。
9月27日,海岱益王府政法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给业主下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将小区地上机动车入口全部堵死,禁止一切机动车辆从地上出入,仅贴出告示告知业主禁止无停车位或车库车辆进入,也未告知这种做法的原因。因该小区有相当一部分业主未购买地下车库或车位,致使小区外大量车辆停放,个人认为确有一定安全隐患。另外,一部分停在小区内车辆无法外出,对业主的出行造成一定影响。


1楼2017-09-28 10:18回复
    鉴于本人对这件事的了解仅限于此,因此不便于做过多评论,但个人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首先,涉及广大业主权益的事情,而业主却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其次,对物业公司对这次公司行为对外无任何解释,很多业主对事情的起因根本不了解,很多传言也是业主的无端猜测。个人觉得物业的这种做法是对业主的不负责。


    2楼2017-09-2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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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14 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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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本人就此事翻阅相关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发现,地上停车位,因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所以应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也就是业主所有。开发商跟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独立地处置权。《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车位。也就是说,小区内占用业主公共面积、道路或其他场所的车位区别于开发商投资建立的具有独立构造的车库和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收取费用或者处分。也就是说,开发商无权出卖地面上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物业管理公司跟无权对这部分地上停车位进行处置。因此,从法律上讲,物业公司阻止业主使用地上停车位的行为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


      3楼2017-09-2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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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仅是我个人对此事的几点看法,要想真正从根本上将事情圆满的解决,还需要物业跟业主及时沟通,告知业主做这件事的原因,双方坐在一起协商解决这件事情,并防止以后此类事件的发生。而不是站在对立面上,争吵甚至动手,这对事情的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甚至想坏的方向发展。


        4楼2017-09-2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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