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之山水,可谓怪象频生,奇葩之至,让人大跌眼镜!而其中之情节更是犹如一部大剧,涤荡起伏,让人唏嘘不已,简直是现实板《人民的名义》……
但个人认为,任何一个明白人或者说有点良心的人(不需要任何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都不难读懂其间的是非曲直,真正让本人无法读懂的是:有的职工为何竟如此心甘情愿的被宓李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为宓李站台、垫背?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想啰嗦几句,避免有人再次被骗,助纣为虐,并将自己置于涉嫌违法的境地,最终葬送好不容易才实现了的股份已变现的实惠。
一、关于政府要控股山水投资,联合中建材和亚泥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问题。
当前山水投资的股权比例如下:
陈宏庆控股比例为52%,不会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老张个人名下的14%已被香港高等法庭冻结,不能转让;
宓李等四人名下10%股权也已被香港法院查封,也不能转让。
如此算来,能够转让的股份只有24%,而这24%的股份中还有大约4%(4万股)有争议,无法转让。
即使将24%的股权全部收购能控股山水投资吗?控股不了山水投资,何谈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
二、关于政府已经与天瑞达成一致,股权全部卖给政府,大家配合签字就好的问题。
人家陈宏庆卖不卖股宓李咋知道的?更何况,即使陈宏庆要卖股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直接与政府签协议就行了,跟广大职工股东还有什么关系?跟你宓李之流有何关系?
众所周知,是宓李等人非法霸占了山水,即使政府与天瑞达成一致了,人家也会自己或者和政府一起来办这件事情,断然不会让宓李之流来代办!
三、关于一股二卖的问题。
1、宓李嘴里的一股二卖的问题存在吗?
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却被宓李给说反了。
众所周知,2015年变现时,是陈宏庆委托11名员工为其代购股份,而并非11个人购买。对这个基本事实大家必须清楚,而且也不难证实:一是,大家都知道那11个人也都将自己的股份卖给了陈宏庆,价格为6.29元港币,如果他们再从陈宏庆那儿借钱以6.29港币的价格收购股份,你信吗? 至于说是宓李等人买的,更是滑稽。他们自己就是显名股东,且在集团颇有影响,自己直接购买岂不更有公信力?为何还要找别人代为购买?徒增周折和风险?!所以说,真实的买受人是人家陈宏庆,并非宓李之流,更非11名代购人。
因此,来陈宏庆这儿兑现30%尾款的不存在一股二卖的问题,涉嫌一股二卖问题的恰恰是在宓李处领取30%尾款的人。所以说,造成部分人涉嫌一股二卖的恰恰是宓李。
在此,我还想提醒那11名代购股份的员工,有关法律问题你可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以我来看,你们很有可能成为宓李最窝囊的陪葬!宓李一定会在关键时刻把你们抛出去做挡箭牌,因为毕竟你们是代购当事人,而他却成了局外人!
2、已将股份卖给陈宏庆的员工,不管是2015年时卖的还是今年3月份卖的,如你再签署任何股份买卖协议都属于一股二卖。
大家可以想一想,2015年时有人给你发月饼发油吗?是你自愿跑过去将自己的股份卖给了陈宏庆;今年3月份更是如此,是你自己不远千里自愿跑到郑州或潍坊兑现的!这些你是赖不掉的,更何况你签署的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里,股权款你也拿了,哪里是你说反悔就能反悔的!
所以即使你不考虑道德和良心层面的事情,不考虑陈宏庆真金白银给你兑现的恩情,也得遵纪守法!股权既然已经卖掉了,钱也拿到了,股权就不属于你了,就不能再乱签字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哦对了,宓李说他们会给你负责,但不知道宓李那时会在哪里,还有没有能力给你负责?
四、2015年的购股款是否已经还清的问题。
这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且不说,原合同约定“还款需要得到陈宏庆的书面同意”,还款方式也需陈宏庆认可,而且陈宏庆一直表示,对11个人根本就不是借款关系,而是委托购股关系,自然也就没有收到什么还款。
五、宓李为了忽悠大家签字,可谓谎言说尽。
(一)宓李关于股价谎言。
大家应该还记得,宓李逼迫大家以4.4港币的价格卖给亚泥的时候怎么说的:
1、说人家陈宏庆不会再兑现30%的尾款了,结果人家兑现了;
2、说4.4港币的价格已经最高了,是能给大家争取的最高价格了,结果陈宏庆按6.29港币和4.8港币又收购了大量的股份。而且据说,当时陈宏庆准备全部按6.29港币的价格收购,就是因为亚泥给4.4港币大家都愿意卖才降价为4.8港币的。请问宓李,你究竟说的那一句话是真的?
(二)关于宓李不计前嫌,理解大家兑现的迫切心情,只要签字就还是一家人的谎言。
宓李自然知道,谎言早已说破,个人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为争取多一点时间,拉大家为其垫背,就再次采取萝卜加大棒的办法:
一方面大打感情牌:说什么理解大家变现的迫切心情,到哪里兑现都不会记仇,只要配合签字,我们还是一家人,云云……甚至利用公款借助中秋佳节给签字职工发放月饼和花生油!但是大家不会忘记他是如何阻止你到山东大厦和郑州兑现尾款的吧?不会忘记他是如何打压卖股的职工的吧?
一方面高压逼迫:9号那天人家不是就在山水家园”发火”了吗?那个阵仗够唬人的了吧?!
当然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忽悠、逼迫大家签字!至于你签字后的法律风险,那他就不管了。
醒醒吧,我的职工兄弟们,不要再相信宓李之流的谎言了,不要再被他们欺骗利用了,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同时,请大家相信,宓李之流没有任何的合法的身份管理经营山水,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正义往往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但个人认为,任何一个明白人或者说有点良心的人(不需要任何的法律常识和专业知识)都不难读懂其间的是非曲直,真正让本人无法读懂的是:有的职工为何竟如此心甘情愿的被宓李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为宓李站台、垫背?
虽然如此,但我还是想啰嗦几句,避免有人再次被骗,助纣为虐,并将自己置于涉嫌违法的境地,最终葬送好不容易才实现了的股份已变现的实惠。
一、关于政府要控股山水投资,联合中建材和亚泥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问题。
当前山水投资的股权比例如下:
陈宏庆控股比例为52%,不会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老张个人名下的14%已被香港高等法庭冻结,不能转让;
宓李等四人名下10%股权也已被香港法院查封,也不能转让。
如此算来,能够转让的股份只有24%,而这24%的股份中还有大约4%(4万股)有争议,无法转让。
即使将24%的股权全部收购能控股山水投资吗?控股不了山水投资,何谈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
二、关于政府已经与天瑞达成一致,股权全部卖给政府,大家配合签字就好的问题。
人家陈宏庆卖不卖股宓李咋知道的?更何况,即使陈宏庆要卖股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直接与政府签协议就行了,跟广大职工股东还有什么关系?跟你宓李之流有何关系?
众所周知,是宓李等人非法霸占了山水,即使政府与天瑞达成一致了,人家也会自己或者和政府一起来办这件事情,断然不会让宓李之流来代办!
三、关于一股二卖的问题。
1、宓李嘴里的一股二卖的问题存在吗?
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却被宓李给说反了。
众所周知,2015年变现时,是陈宏庆委托11名员工为其代购股份,而并非11个人购买。对这个基本事实大家必须清楚,而且也不难证实:一是,大家都知道那11个人也都将自己的股份卖给了陈宏庆,价格为6.29元港币,如果他们再从陈宏庆那儿借钱以6.29港币的价格收购股份,你信吗? 至于说是宓李等人买的,更是滑稽。他们自己就是显名股东,且在集团颇有影响,自己直接购买岂不更有公信力?为何还要找别人代为购买?徒增周折和风险?!所以说,真实的买受人是人家陈宏庆,并非宓李之流,更非11名代购人。
因此,来陈宏庆这儿兑现30%尾款的不存在一股二卖的问题,涉嫌一股二卖问题的恰恰是在宓李处领取30%尾款的人。所以说,造成部分人涉嫌一股二卖的恰恰是宓李。
在此,我还想提醒那11名代购股份的员工,有关法律问题你可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以我来看,你们很有可能成为宓李最窝囊的陪葬!宓李一定会在关键时刻把你们抛出去做挡箭牌,因为毕竟你们是代购当事人,而他却成了局外人!
2、已将股份卖给陈宏庆的员工,不管是2015年时卖的还是今年3月份卖的,如你再签署任何股份买卖协议都属于一股二卖。
大家可以想一想,2015年时有人给你发月饼发油吗?是你自愿跑过去将自己的股份卖给了陈宏庆;今年3月份更是如此,是你自己不远千里自愿跑到郑州或潍坊兑现的!这些你是赖不掉的,更何况你签署的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里,股权款你也拿了,哪里是你说反悔就能反悔的!
所以即使你不考虑道德和良心层面的事情,不考虑陈宏庆真金白银给你兑现的恩情,也得遵纪守法!股权既然已经卖掉了,钱也拿到了,股权就不属于你了,就不能再乱签字了,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哦对了,宓李说他们会给你负责,但不知道宓李那时会在哪里,还有没有能力给你负责?
四、2015年的购股款是否已经还清的问题。
这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且不说,原合同约定“还款需要得到陈宏庆的书面同意”,还款方式也需陈宏庆认可,而且陈宏庆一直表示,对11个人根本就不是借款关系,而是委托购股关系,自然也就没有收到什么还款。
五、宓李为了忽悠大家签字,可谓谎言说尽。
(一)宓李关于股价谎言。
大家应该还记得,宓李逼迫大家以4.4港币的价格卖给亚泥的时候怎么说的:
1、说人家陈宏庆不会再兑现30%的尾款了,结果人家兑现了;
2、说4.4港币的价格已经最高了,是能给大家争取的最高价格了,结果陈宏庆按6.29港币和4.8港币又收购了大量的股份。而且据说,当时陈宏庆准备全部按6.29港币的价格收购,就是因为亚泥给4.4港币大家都愿意卖才降价为4.8港币的。请问宓李,你究竟说的那一句话是真的?
(二)关于宓李不计前嫌,理解大家兑现的迫切心情,只要签字就还是一家人的谎言。
宓李自然知道,谎言早已说破,个人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为争取多一点时间,拉大家为其垫背,就再次采取萝卜加大棒的办法:
一方面大打感情牌:说什么理解大家变现的迫切心情,到哪里兑现都不会记仇,只要配合签字,我们还是一家人,云云……甚至利用公款借助中秋佳节给签字职工发放月饼和花生油!但是大家不会忘记他是如何阻止你到山东大厦和郑州兑现尾款的吧?不会忘记他是如何打压卖股的职工的吧?
一方面高压逼迫:9号那天人家不是就在山水家园”发火”了吗?那个阵仗够唬人的了吧?!
当然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忽悠、逼迫大家签字!至于你签字后的法律风险,那他就不管了。
醒醒吧,我的职工兄弟们,不要再相信宓李之流的谎言了,不要再被他们欺骗利用了,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吧。同时,请大家相信,宓李之流没有任何的合法的身份管理经营山水,朗朗乾坤,法治社会,正义往往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