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香莲上堂,国太命人抢孩子,包拯再上堂,把孩子又抢回来。本来抢儿女的这个情节是可以有的,反映了最高统治者的险恶,想以儿女要挟秦香莲,比打她本人更毒一些。不过,这个情结处理起来也有难度:国太动粗了,派人抢人;包拯也动粗了,又派人抢回来,相当于彻底撕破脸了,矛盾都这样了,下面的戏该咋接啊,就剩下两帮人火拼了,难道安排一场清场的打戏吗?周舍弃了这个情节。
而且,裘、张版对抢来抢去这块儿的处理好像也有不妥,有点像闹剧。
包拯:“国太,因何抢她的小娇生。”
国太:“哪个见她儿和女。”
王朝:“她子那边隐身存。”
是在玩藏猫猫吗?国太你以为开封府的人是秘书省那些爬格子的近视眼吗,两个大活人都看不见?咋睁眼说瞎话呢,符合你国太的身份吗,要注意素质。
开封府的人抢回孩子时,国太的做表,就像木鸡一样坐在那。人家硬闯你的侍卫队抢人,身为国太,你就当没事人一样,屁也没放一个,这样好吗。倒是有人憋不住了,王朝表示他看不下去了,出头说话:“相爷快与她把冤伸。”按说,包拯这个风头上,一鼓作气把案子办完就得了。可是到这里突然峰回路转,开始退缩了:“这是纹银三百两,拿回家去度饥寒。”咋回事,刚才上铡刀的勇气呢?刚才抢人的硬气呢?咋说反转就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