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晚,在市区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和“滴滴打车”相关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围门堵路,阻碍执法,造成部分交通堵塞和警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等后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涉嫌刑事犯罪。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给犯罪嫌疑人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特通告如下:
一、凡2017年9月5日晚在市区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附近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行为的出租车和“滴滴打车”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继续潜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后,坚决依法从重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犯罪嫌疑人员,动员、规劝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四、投案自首地点: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四大队(南阳市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东南向200米)。
联系人:杨警官、罗警官。电话:13803777022 1833669976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
二0一七年九月七日
一、凡2017年9月5日晚在市区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附近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行为的出租车和“滴滴打车”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继续潜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缉捕归案后,坚决依法从重惩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犯罪嫌疑人员,动员、规劝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四、投案自首地点: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四大队(南阳市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东南向200米)。
联系人:杨警官、罗警官。电话:13803777022 1833669976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阳市公安局仲景分局
二0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