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答复意见我想说的是,审理程序不违法,10月14日立案,虽然裁决书显示是2016年12月25日出的,但是2017年1月25日(腊月二十八)还在因为裁决书没出来而打人,足以证明这个日期是瞎写的或者是仲裁委裁决出来一个月不发放。从那一点说都是程序违法。还程序不违法。
对于意见称我从没要求看庭审笔录,庭审笔录校对并签字是基本程序,原告(申请人)对庭审笔录有那一个不重视,所以此点明显不真实。针对此点,我今天再次提出查看庭审笔录。但仍没看到。称需要研究。
意见认定耿培琪没有打人。但上传的录音,只要是正常人都应该听出来打没打。是打一下还是连续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