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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我们更需要的是事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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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许栩原创 首发
有感于我们最新版企业文化价值观中有多担当的说法,近段时间,我一直在咀嚼担当这个词,今天,翻一会古文,看到汉魏勃所言的“失火之家,岂暇先言大人而后救火乎”,与现代管理理念吻合,担当,是管理者是必须具备的品质,也是职场人员职业道德的体现。
担当,指承担,担负,即承担并负责任,敢于承担责任。
大家也常说,我们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但很多人觉得担当就是承担责任不推卸,我却觉得,担当或者说敢于担当是指在事前担当,而不是事后,事后的责任承担,相对来说较容易做到,甚至,有时有一种表功的嫌疑,事后担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担当。
所谓事前,很好理解,就是指事情发生以前,事前担当也就是指在事情发生之前,或在事情发生时,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快速做出决定或决策,并对自己的决定负责,“失火之家,岂暇先言大人而后救火乎”,说的,就是事前担当。
做决定总是有风险的,我们管理者,在职权之内的事,必须要有事前承担这些风险的意识和责任,但可惜的是,我们一些管理者,很多的时候不敢或者不想自己做决定,更不会主动去做决定,第一步想到的总是请示,给上级的电话一打完,就觉得是上级的事了,就觉得和自己无关了。
事事请示,不仅分散上级领导的比你重要得多的时间,不仅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而且,事事请示还会带来整个团队效率低下,并且造成完全依赖团队负责人的能力而不能发挥整体团队的作用,同时,也不利于下属个人自身能力的提升,可以这么说,事事请示,弊远大于利,事事请示的下属,绝不是一位好的下属,当然,某些领导喜欢下属事事请示,另当别论,这里不深入。
以上说的担当是指担当职权之内的事,自己可以做决定的事,职权之外的事我们资源或能力不够,不需要我们去担当,我们也不应该去担当,也就是说,担当,不能乱担当,老好人式的承揽或承担责任,不一定比不担当合适。
当然,如果是重大事件,哪怕是职权之内,时间允许的话,也必须请示。
另外,很多人把请示和汇报混为一谈,请示和汇报完全是两个概念,职权之内的事需要自己担当,自己快速做决定,不用事事请示,但汇报是必须的,在我们决定下达后或问题解决后,应找时间及时汇报,让领导知晓,如果真有不妥,也能有时间补救。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事事请示不愿意自己担当的主要原因,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除管理者个人素养问题外,超过一半原因和企业文化企业氛围有关系,这需要从大老板层面解决这个问题。
事前担当也是有魄力的体现,优秀的管理都需要具备许多的特质,而勇于担当,勇于事前担当,是其必不可少的特质之一。


1楼2017-08-19 10: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