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先生开着自家的轿车,搭乘B先生等老同学到县城赴宴。A先生喝了酒,返回时便让未喝酒的B先生代为开车,B先生爽快答应了,但是B先生开车没过多久便撞伤了人行道上的李先生。
交警认定B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因协商未果,李先生提起诉讼。
在审理中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B先生无偿为A先生代驾,属于帮工行为,A先生是被帮工者。B先生在无偿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给受伤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由被帮工人A先生承担。
又因B先生在行车过程中,有重大过失,故最终法院判决,对行人的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应该由B先生与A先生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代驾出了事故,车主和代驾共同承担了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是车主与代驾共同承担责任的。
交警认定B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因协商未果,李先生提起诉讼。
在审理中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B先生无偿为A先生代驾,属于帮工行为,A先生是被帮工者。B先生在无偿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给受伤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由被帮工人A先生承担。
又因B先生在行车过程中,有重大过失,故最终法院判决,对行人的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应该由B先生与A先生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代驾出了事故,车主和代驾共同承担了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是车主与代驾共同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