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17-08-14 16:1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单位于2017年8月在拟改线工程途经的村镇公告了国道108线襄汾过境一级公路改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我单位公告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拟建公路位于襄汾县境内,起点位于襄汾县梁坡村东侧与原G108顺接,路线向东跨过南同蒲铁路后向南布设,经涧沟、桥子沟,在古城庄西侧与县道赵神线平交后,路线向南经赵店、邓曲,在邓曲村东侧设襄汾北互通,连接县道临襄线。路线在城尔里东侧跨过县道临襄线后继续向南布设,经圪塔、新庄、夏梁、北寨、上庄、南堡,沿襄汾塔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主库西侧通过后,路线在解村东侧跨过原G108,终点位于闫店村东侧与原G108顺接,全长13.585公里。全线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等,工程总投资8.5亿元。施工期18个月。路基土石方1334.315 km³,防护排水47.127km³,特殊路基处理8.430km,路面224.918km²;大桥2736m/6座,涵洞30道;全互通式立交1处,部分互通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13处,通道3道;占用土地1208.21亩(含公路、铁路已征占地42.56亩)。(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1)该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是解决襄汾县过境交通安全隐患、缓解县城交通压力、减少环境污染、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需要。2)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将对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制定了可行的拆迁安置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当地群众的影响。3)公路建设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施工工程(包括取土场等临时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占地对土地利用、农业生产、野生动植物的影响。4)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预制场及拌和站生产废水排放、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等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只要落实好环保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就可以减少或避免施工废水、污水对环境的影响。5)根据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拟改线工程营运中期的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和2类标准。6)公路施工期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以扬尘污染和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营运期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以汽车尾气为主,影响较小。(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拟改线工程布线时充分考虑了沿线公路、农田灌溉设施等现有基础设施的影响,合理设置桥涵的位置、长度和数量,与现有水系、排灌系统及周围环境相协调。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路基开挖范围,尤其是施工便道,严格按设计修建,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进行取土作业,严禁随意取土破坏植被。本项目结合现场踏勘及取土场设置的环境选址原则,取土场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明确设定施工区域,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施工便道尽量使用当地现有道路,在必须开辟新的施工便道时,所有施工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走同一车道,避免加开新路,尽可能减少地表的破坏。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雨天施工;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施工结束后覆土硬化;营运期间不设置收费站等附属设施,无污水排放。环境空气污染防治:预制场和拌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必须加盖毡布;对取土场采取严格处理措施,防止生成新尘源。(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拟建项目与县道赵神线平面交叉,在城尔里村北侧设置襄汾北互通与县道临襄线连接,通过县道临襄线可与S231连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山西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符合沿线城镇总体规划。经调查与评价,拟改线工程选线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其社会、经济效益较为显著。虽然拟改线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生态、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污染控制措施和“三同时”制度后,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被调查的公众无反对意见,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总体上讲,拟改线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见附件(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沿线受影响的村庄、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否赞成修建该项目;是否同意该项目的选线方向等;修建该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修建该项目要占部分土地、拆迁一些房屋,对此有无意见;是否了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是否服从征地拆迁和重新安置;项目建设对你何种不利影响最大等意见和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通过调查问卷、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建设单位:襄汾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襄汾县北大街与纵三路交叉口东南处(襄汾县汽车客运站三楼)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学府街79号(030006)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51-7433910(兼传真);E-mail:sxjthb@126.com。(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起10个工作日之内。襄汾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