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应该感谢这场大火,不然还不知道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可能也有问题。据说,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办公室举行烟火表演已经持续3年,2007年耗资30万元人民币,2008年耗资50万元人民币,2009年更是耗资100万元。“每次表演都是在主楼与北配楼之间的空地举行。
这么说,这场烟花表演应该不是一时兴起放出来的,而可能是为了烘托即将完工的央视大楼这一标志性建筑而放的,央视能不知道?说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雇佣人员,这话说得不靠谱。现场燃放点有四台摄象机拍摄直播,近百万的烟花费用,不至于离谱到没审批就给放了,那这钱花得也太乱,话也说得太矛盾了吧。
要说责任,首先烟花质量问题,烟花末落地了还有火星,说明烟花质量就不过关。其次,领导监管问题,烟花是易燃易爆物品,小孩都知道,烟花燃放位置,烟花末落地点这些难道放烟花的人会不知道?下至放烟花本身和放烟花的人,上至要求放烟花、批准烟花表演录播的人都应该有责任。
注意!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已经介入事故调查。从这个信息来看,“央视配楼火灾”事件可能不单只是“事件责任归属”的问题;而是,火一烧背后牵连的人和事都还相当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