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处理“先富”和“共富”的关系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1)“先富”的客观必然性
第一,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
第二,这是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必然结果。
第三,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第四,这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
(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第一、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社会主义要实现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第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根本体现。
第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根本体现。
第四、共同富裕不是完全平均(同等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同时富裕)。
第五、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
(3)“先富”是实现“共富”的必由之路
“先富”在带动人们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至少有这样几个作用:①示范作用;②帮助作用;③带动作用。
先富和共富是目标和手段、目的和途径的关系,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
要提倡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帮助和带动未富起来的人和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逐步富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4)正确处理先富和共富的关系还要:
规范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国家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最低收入。
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