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05年进入某公司工作,今年12月25日合同到期公司于11月25日给我下达书面通知不再续签,
今天,12月6日公司人事部通知我可以离厂,但工资照常发放!而且多给发一个月的补偿金!
人事部说:“根据《新劳动法》只发给08年的补偿!而05年06年不适应《新劳动法》不给补偿
请问:我可以要求仲裁05;06年的补偿吗?
回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也包括05、06年的。
我05年进入某公司工作,今年12月25日合同到期公司于11月25日给我下达书面通知不再续签,
今天,12月6日公司人事部通知我可以离厂,但工资照常发放!而且多给发一个月的补偿金!
人事部说:“根据《新劳动法》只发给08年的补偿!而05年06年不适应《新劳动法》不给补偿
请问:我可以要求仲裁05;06年的补偿吗?
回答如下:
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根据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当然也包括05、06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