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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港龙面积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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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港龙置业有限公司现向本局提出规划申请,要求对位于潘桥街道林桥头村的温州港龙城市商业广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
  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浙规证2014-030400058号,温州市规划局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2014】温市规许字第030400026号):规划许可地上计容面积:236565.03平方米,(其中商业129901.54平方米,康体娱乐(电影院)5268.75平方米,办公75587.9平方米,酒店及酒店配套商业24904.1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90.09平方米,监控、消控室37.12平方米,开闭所75.5平方米),另地下建筑88120.96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另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8894.14平方米)。
  根据《建筑工程计入容积率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G2016021-1)显示,实测地上计容面积232082.37平方米,(其中商铺129653.04平方米,康体娱乐(电影院)5273.73平方米,办公70811.19平方米,酒店及酒店配套商业23928.0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18.96平方米,监控34.55平方米,消控室80.14平方米,开闭所144.04平方米,泵房69.70平方米,超市入口、卸货平台、现金房、货梯647.7平方米,一层以上烟井、风井、去地下室楼梯等421.31平方米),另地下建筑86436.54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另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北区商业18676.21平方米,南区商业5322.75平方米,车库及配套用房62437.58平方米),另底层开放式公共通道908.36平方米。
  现查明有以下变更:实测地上建筑面积比许可面积减少4482.66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比许可面积减少1684.42平方米。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规划局瓯海分局信访室申报(瓯海区府11号楼701室),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88505274、88507605)
  特此公示
2017年3月23日
温州市规划局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7-15 13: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