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个小村庄里,我们的庄叫雷庄,整个庄都是姓雷的;据家谱记载我们明朝初年由陕西冯翊郡(现在的陕西大荔县)迁往山东野雀窝,再由山东野雀窝迁往河南夏邑,后来有弟兄四个从夏邑迁到了我现在的故乡---雷庄;我们庄有两千来人口,分三个房头(当初弟兄四个,由于老四在一次和哥哥生气中上吊自杀了,所以就由剩下的弟兄仨组成了三个房头),我是二房头的,我们二房头又分了四个门头,三个小门头和一个大门头,我是大门头的,平时家里有个红白喜事都是各个房头单办,其余的两个房头不参与,比如我结婚时,只有我们二房头的门上贴喜字,大房头和三房头的不贴,如果是大房头的有人结婚办喜事,只有大房头的门上贴喜字,二房头和三房头的不贴;比如我们家要是办红白喜事,五服内的所有人都要到齐,大门头的其余一户来一个,算是忙人,如果我们大门头的人手不够,其余三个小门头的也是一户派一个人,算作忙人;清明添坟也都是一个房头(或门头)一起去添坟,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