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还是上了大学,兑现了当时的承诺,还是期待着,等待着。慢慢地从大学生变成了社会人士。 再见到他,就是四年以后了。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听到巷子里的声音,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就发现了偏头笑着的他。 我也惊讶时间过去那么久,自己居然还能在一瞬间认出他来。破洞的长款毛衣,修身的黑色牛仔裤,身上贴着一个女生,裙摆刚好盖住大腿根。 我加快了步子想尽快离开,但是很显然,他看到我了。 “金泰亨……” 大概是刚抽过烟,他的声音不像原来那么清亮了,但是依旧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就那样站在原地,再也迈不开腿。 他带我去了一个酒吧,熟门熟路地打招呼,然后走到台上,而我则灰溜溜地站在台下,仿佛我才是那个先离开的人。 “今天我想唱一首歌给一个人。” 由观众的反应可以看的出来,他在这里驻场了一段时间,而且很受欢迎。 “很多话当初我没有勇气说出口,所以我逃开了。我知道现在的我得不到他的原谅,也不想过分奢求。希望你能够忘了曾经的种种,开始新的生活。” 放屁。 说这些话还不如把我的心直接挖走。 我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手是抖的,我觉得自己是真的疯了。 他还是唱的那首歌,像曾经一样,只是声线中带了些沧桑。 我没等到他唱完,我怕我会控制不住。 不巧路边的咖啡厅也在放歌,磁性的男声刺激着我的泪腺。 【We don't talk anymore 噢 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 Like we used to do 向彼此倾诉 We don't love anymore 我们之间已再无爱情 What was all of it for 这一切究竟是为何 Oh we don't talk anymore 噢 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 Like we used to do 向彼此倾诉】 字字诛心。 6. 我还是很喜欢你,哪怕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