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吧 关注:222,824贴子:1,799,212

回复:如何概括1453到近代之间这段时间,中世纪晚期?近代开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东边的君堡陷落和西边的百战结束是比较显眼的大事件,有代表性。一个时代结束不是瞬间完成的,需要比较长的过渡期,英法开始走集权道路,西班牙开始征服运动,整个欧洲开始工商业化,然后是各国的大航海时代,宗教改革,直到三十年战争结束才算彻底走入近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17-07-15 19:24
回复
    板甲加锁子甲,长剑能刺穿?还是最厚有弧面的正面。难不成是把这个战士摔倒在地,摁住动不了,然后高举长剑使劲儿怼进去的?那得多大力气。。。估计不是刺死的,是活活砸死的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7-21 19:52
    回复
      2026-01-25 17:11:0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跟政治没关系,所谓的中世纪只是时代划分而已,代表古典时代的帝国纷纷衰弱,古罗马的分裂与灭亡最有代表性,所以这个时间段代表着古典时代的终结,拜占庭的覆灭中断了丝绸子路,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地理大发现的热潮,代表着另一个新时代的开启,所以这个时间段代表着中世纪的终结,所谓的古典时代 中古时代(中世纪) 近代 现代 当代只是学者们为了划分历史不同时间段用的名词而已,并没有什么非要中央集权 什么战争 又或者什么事件来严格的定义他们。


      22楼2017-07-22 05:09
      回复
        近代欧洲是由众多历史事件和历史趋势所共同塑造的。如果以某一历史事件为分界线,那么就难免夸大其短期影响。如果以某一历史趋势为分界线,那么连一个确切的年分也不好找。如果非要找一个分界线,倒不如用某个世纪的终结或开端。一个世纪,可以涵盖众多历史事件和历史趋势。现今大多数国家通用公元纪年法,以年代、世纪划分时期正是惯常做法。
        14至19世纪这几百年间,中世纪的主要特征逐渐消逝,近代欧洲的主要特征逐渐成型。可以选择的分界线有1300年、1400年、1500年、1600年、1700年和1800年。中世纪史的重要论著通常以1500年或其前后数十年作为中世纪的终结,例如亨利‧皮朗的《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写到15世纪为止,朱迪斯·M·本内特 C·沃伦·霍利斯特的《欧洲中世纪史》 写到1500年为止,罗伯特‧福西耶的《剑桥插图中世纪史》写到1520年为止,詹姆斯‧W‧汤普逊的《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写到16世纪早期为止。综合相关历史学者的看法,1500年似乎是最适合的。
        文艺复兴、新航路开辟、宗教改革和科学革命,是其中四个塑造近代欧洲的历史事件和历史趋势,后两个都是16世纪才出现的,前两个也是16世纪才对欧洲产生重大影响︰文艺复兴是16世纪才广泛传播到意大利以外的欧洲地区,西欧人对美洲大陆、印度和远东的大规模直接贸易以及殖民活动,随之而来的美洲金银、作物的大规模输入欧洲,同样是16世纪才开始的。16世纪,资产阶级在西欧逐渐崛起,开始在意大利以外的地区(荷兰)取得政权。1500年前后数十年,民族君主国在西欧逐步确立。这意味着狭义的封建制度的崩溃。就技术层面,16世纪的重要变革就包括活字印刷术的普遍使用以及火枪对弓弩的淘汰。


        23楼2017-07-23 06:55
        收起回复
          我感觉1453挺好,1.因为百年战争结束,欧洲两大强个国即将(或已经)开始窝里斗,民族意识较为成熟。2.罗马帝国被火鸡干翻,虽未改变力量对比,但还有标志性意义。3.军队开始发生较为显著的变革,比如早些出现的gendarme和与神罗基情互戳的瑞士疯子。我感觉文艺复兴应该在克伦威尔上台和30年战争结束时结束。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7-07-31 02:24
          回复
            文艺复兴,拜占庭灭亡,百年战争结束,板甲逐渐被火器替代,西班牙的收服失地运动愈演愈烈,意大利佣兵职业兴起,奥斯曼基本统一巴尔干半岛,俄罗斯的金帐汗国衰落,留里克王朝又一次崛起,英国开始玫瑰战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7-08-04 09:50
            收起回复
              这火传不了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7-08-28 16:09
              回复
                就是文艺复兴及航海时代殖民开始的时代啊


                IP属地:河北30楼2017-08-28 19:1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