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将至,在新的一年里,愿我们都能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拥有一个健康的身心。读织品文章与大家共勉。顺致新年愉快!)
莫做嗜酒的“猩猩”
明朝刘元卿《贤奕编·警喻》中有则寓言,读来颇耐人寻味:动物中猩猩嗜酒,猎人便在山下路边摆放美酒,以此为饵诱捕猩猩。下山的猩猩们见到酒,便破口大骂猎人不仁,但终究抵挡不住酒香的诱惑。领头的猩猩向它的伙伴提议:“少尝一点,谨慎一点,别喝多了。”众猩猩早已按捺不住,先是尝小杯,后又端大碗,边喝边骂猎人,越喝越馋,最后忘记了警惕、防范,一个个喝得酩酊大醉。猎人见它们已一一醉倒,便上前把它们捆起来。“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我觉得猩猩的失足在于一个“贪”字。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也,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猩猩明知酒是人们设下的圈套、陷阱,为什么还硬要往里跳呢?分析起来,原因大致有三:一是酒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如果没有很大决心克制自己,是难以抵御酒香刺激的。二是猩猩虽然知道酒多喝是要醉的,但它又觉得“少喝无妨”。这“少喝无妨”成了它喝酒的唯一借口,于是自己打开了第一道防线。虽然它又告诫自己“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多喝”,不过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三是“少喝”和“多喝”是没有界限的。在酒香的诱惑下,猩猩认为喝一杯两杯是“少喝”,喝一碗两碗也不算多喝,甚至觉得只要不醉,都算是“少”而不能算“多”,于是愈喝愈馋,积少成多,乃至大醉而不能自持。
可见,这个“贪”字很厉害!猩猩因贪酒而被擒,鱼虾鸟兽之所以成为人们桌上的佳肴,大概也是它们贪食而自投罗网的结果。同样,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不是也有许多因贪财而犯法,因贪生而变节,因贪小而失大的吗?对这类现象《醒世恒言》一书称之为“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从近几年落网的数以万计的贪官污吏来看,大多是“识得破”但又“忍不过”而吞下诱饵祸害国家,殃及自身的。有个贪官在狱中自我告白,讲述了他“识得破”而“忍不过”的心理变化:“我收受第一笔贿赂时,也知道是违法的,我害怕,很紧张,也很矛盾,我推却了。于是第二次他又来送,我又推却。直至第三次送来,我虽然犹豫但最终还是收下了。以后,也就不知不觉地胆大妄为起来。”
利诱面前“识得破”,缘何又“忍不过”而终遭厄运呢?一字以蔽之,是“贪”使然也。先哲有言:“祸莫大于贪。”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眼花,难分祸福。看来,要“识得破”又“忍得过”,非下决心戒贪不可。
那么,到底该怎么戒法?唐人小说笔记载有一则故事:有位想当清官的县令,但无奈有颗贪心和一双馋眼,见了“黄白物”就眼儿发腻,心儿发痒。他痛苦极了,便到阎王爷处诉苦。阎王爷说,尔果真想当清官,也好办,只要将贪心洗干净,馋眼换掉就成。阎王爷命“鬼医”替他洗了心、换了眼。后来,他果真成了清官。小说是作家艺术构思,但它来源于生活,因而对现实仍有借鉴意义。这就说明,为官者只要能“洗心换眼”,物色俱忘,一概拒绝馈赠,那就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
唐代陆贽是典型的清官。他即使在唐德宗曾向他下过一道密旨:一概拒绝馈赠办事恐怕不大方便,重礼不可收,但像马鞭、鞋靴之类的薄礼,收也无妨。但陆贽仍严肃地说:“收薄礼也是受贿。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鞋靴不足,必及衣裘;车舆不足,必及金壁;涓流不上,溪壑成灾。”陆贽不仅这样说,也这样做,他果然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清官。
这里还可提供一种戒贪的方法,那就是陈毅开出的方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这是从自律角度来讲。当然,要使官员们“忍得过”,更须有组织制度上作保证。制度严厉,贪官们就是“忍不过”,也不敢轻易下手;制度严密,蛀虫们即使想下手,也难有漏洞可钻。反之,若制度形同虚设,像王宝森动用上亿资金也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上百套房子,想给谁就给谁,这叫他怎么能“忍得过”?!
看来,清官和贪官的区别,不在于能否“看得破”,而在于是否“忍得过”。清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知道山珍海味比粗茶淡饭可口,名牌时装穿着就是精神潇洒;也知道钱多不扎手,豪华美宅住着就是舒服。尽管清官能“拒腐蚀、永不沾”,但不等于他们没有想法,不会有“思想斗争”,不会有“私字一闪念”。这正如一位领导所说:“人非神仙圣贤,在物欲面前毫不动心是不容易做到的。但是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却是应该而且能够做到。”这就说,清官毕竟不同于贪官,他到底是忍住了,没有伸手。就这一个“忍”字,便意境全出,尽得风流。便和贪官大相径庭——彼此有了优劣之分和天壤之别。总之,清官不为“酒香”而贪杯,不为钱色而诱惑,不为私利在做对不起人民的事。他们坚持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此,人们怎么不由衷地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高度的赞扬呢?!
莫做嗜酒的“猩猩”
明朝刘元卿《贤奕编·警喻》中有则寓言,读来颇耐人寻味:动物中猩猩嗜酒,猎人便在山下路边摆放美酒,以此为饵诱捕猩猩。下山的猩猩们见到酒,便破口大骂猎人不仁,但终究抵挡不住酒香的诱惑。领头的猩猩向它的伙伴提议:“少尝一点,谨慎一点,别喝多了。”众猩猩早已按捺不住,先是尝小杯,后又端大碗,边喝边骂猎人,越喝越馋,最后忘记了警惕、防范,一个个喝得酩酊大醉。猎人见它们已一一醉倒,便上前把它们捆起来。“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我觉得猩猩的失足在于一个“贪”字。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夫猩猩智矣,恶其为诱也,而卒不免于死,贪为之也!”猩猩明知酒是人们设下的圈套、陷阱,为什么还硬要往里跳呢?分析起来,原因大致有三:一是酒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如果没有很大决心克制自己,是难以抵御酒香刺激的。二是猩猩虽然知道酒多喝是要醉的,但它又觉得“少喝无妨”。这“少喝无妨”成了它喝酒的唯一借口,于是自己打开了第一道防线。虽然它又告诫自己“要小心谨慎,千万不能多喝”,不过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三是“少喝”和“多喝”是没有界限的。在酒香的诱惑下,猩猩认为喝一杯两杯是“少喝”,喝一碗两碗也不算多喝,甚至觉得只要不醉,都算是“少”而不能算“多”,于是愈喝愈馋,积少成多,乃至大醉而不能自持。
可见,这个“贪”字很厉害!猩猩因贪酒而被擒,鱼虾鸟兽之所以成为人们桌上的佳肴,大概也是它们贪食而自投罗网的结果。同样,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不是也有许多因贪财而犯法,因贪生而变节,因贪小而失大的吗?对这类现象《醒世恒言》一书称之为“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从近几年落网的数以万计的贪官污吏来看,大多是“识得破”但又“忍不过”而吞下诱饵祸害国家,殃及自身的。有个贪官在狱中自我告白,讲述了他“识得破”而“忍不过”的心理变化:“我收受第一笔贿赂时,也知道是违法的,我害怕,很紧张,也很矛盾,我推却了。于是第二次他又来送,我又推却。直至第三次送来,我虽然犹豫但最终还是收下了。以后,也就不知不觉地胆大妄为起来。”
利诱面前“识得破”,缘何又“忍不过”而终遭厄运呢?一字以蔽之,是“贪”使然也。先哲有言:“祸莫大于贪。”贪则智昏,不计后果;贪则心狂,胆大妄为;贪则眼花,难分祸福。看来,要“识得破”又“忍得过”,非下决心戒贪不可。
那么,到底该怎么戒法?唐人小说笔记载有一则故事:有位想当清官的县令,但无奈有颗贪心和一双馋眼,见了“黄白物”就眼儿发腻,心儿发痒。他痛苦极了,便到阎王爷处诉苦。阎王爷说,尔果真想当清官,也好办,只要将贪心洗干净,馋眼换掉就成。阎王爷命“鬼医”替他洗了心、换了眼。后来,他果真成了清官。小说是作家艺术构思,但它来源于生活,因而对现实仍有借鉴意义。这就说明,为官者只要能“洗心换眼”,物色俱忘,一概拒绝馈赠,那就绝对不会出什么问题。
唐代陆贽是典型的清官。他即使在唐德宗曾向他下过一道密旨:一概拒绝馈赠办事恐怕不大方便,重礼不可收,但像马鞭、鞋靴之类的薄礼,收也无妨。但陆贽仍严肃地说:“收薄礼也是受贿。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鞋靴不足,必及衣裘;车舆不足,必及金壁;涓流不上,溪壑成灾。”陆贽不仅这样说,也这样做,他果然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清官。
这里还可提供一种戒贪的方法,那就是陈毅开出的方子:“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这是从自律角度来讲。当然,要使官员们“忍得过”,更须有组织制度上作保证。制度严厉,贪官们就是“忍不过”,也不敢轻易下手;制度严密,蛀虫们即使想下手,也难有漏洞可钻。反之,若制度形同虚设,像王宝森动用上亿资金也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上百套房子,想给谁就给谁,这叫他怎么能“忍得过”?!
看来,清官和贪官的区别,不在于能否“看得破”,而在于是否“忍得过”。清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知道山珍海味比粗茶淡饭可口,名牌时装穿着就是精神潇洒;也知道钱多不扎手,豪华美宅住着就是舒服。尽管清官能“拒腐蚀、永不沾”,但不等于他们没有想法,不会有“思想斗争”,不会有“私字一闪念”。这正如一位领导所说:“人非神仙圣贤,在物欲面前毫不动心是不容易做到的。但是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却是应该而且能够做到。”这就说,清官毕竟不同于贪官,他到底是忍住了,没有伸手。就这一个“忍”字,便意境全出,尽得风流。便和贪官大相径庭——彼此有了优劣之分和天壤之别。总之,清官不为“酒香”而贪杯,不为钱色而诱惑,不为私利在做对不起人民的事。他们坚持踏踏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此,人们怎么不由衷地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敬意和高度的赞扬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