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培养层次:本科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设置时间:1998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深厚的教育科学知识,受到扎实的教育专业技能训练,能够从事基础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以及从事教育培训和咨询机构的策划、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部分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成为教育学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及优势: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本科生阶段“1.5+2.5”人才培养模式,第4个学期学生可在“教育管理、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方向中自愿选择。
就业去向及前景:可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在社区服务社、咨询组织、文化组织等机构从事社会教育、传媒教育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