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唱支小歌,喝点小酒,抽支小烟,慢慢地,思绪回到十年前。
他,就叫他方吧,认识他那年我十七岁,情窦初开地年纪。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只觉得他很阳光。从那一次远行,开始改变。火车站里,我独自一人背着行囊去远行,侯车室里很多人,我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任何心情地坐着……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一回头,那张脸,就是那张脸,就是那个人,就那一秒钟,让我一生难忘!说得多好,爱上一个人可能用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用一生也做不到!就那样,我爱上了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他来送我,不知道是如何知道地,反正我爱上了他,也是我的初恋。我发疯似地爱着他。直到我们分手,直到我们各自结婚,直到现在,直到将来!那份感情,永远不会变!我想忘记他,但是做不到,我希望他幸福,希望他快乐!直到听到这首歌,真的,感觉就是让我唱给他的: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岁月的痕迹……方,我爱你,直到永远!!
他,就叫他方吧,认识他那年我十七岁,情窦初开地年纪。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只觉得他很阳光。从那一次远行,开始改变。火车站里,我独自一人背着行囊去远行,侯车室里很多人,我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任何心情地坐着……突然有人拍我的肩膀,一回头,那张脸,就是那张脸,就是那个人,就那一秒钟,让我一生难忘!说得多好,爱上一个人可能用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用一生也做不到!就那样,我爱上了他,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他来送我,不知道是如何知道地,反正我爱上了他,也是我的初恋。我发疯似地爱着他。直到我们分手,直到我们各自结婚,直到现在,直到将来!那份感情,永远不会变!我想忘记他,但是做不到,我希望他幸福,希望他快乐!直到听到这首歌,真的,感觉就是让我唱给他的: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岁月的痕迹……方,我爱你,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