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的心吧 关注:23贴子:190
  • 13回复贴,共1

【取经】袜子来取经啦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呵呵呵,袜子来取经啦

想问微笑的心,怎么样才能申请吧主啊????????????是要在那个吧你多多发帖子吗???????????


1楼2008-12-10 14:15回复
    发一个帖子就够了,然后点击右上方的申请吧主,再把申请理由好好写写,应该就没问题了


    IP属地:北京2楼2008-12-10 17:02
    回复
      2025-11-03 13:22:0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申请理由要就好好写啊?????????????????????????????????????????????????????

      不大会写啊。。。。。。


      把你的给我抄


      3楼2008-12-11 14:53
      回复
        可不可以啊?????????????谢谢


        4楼2008-12-11 14:53
        回复
          看看这个图片吧,小凝传给我的,一定对你有帮助


          IP属地:北京5楼2008-12-11 21:22
          回复
            难道还要真的写我的名字啊??????????


            6楼2008-12-13 10:23
            回复
              写真名字


              7楼2008-12-13 10:23
              回复
                是啊!百度不会告诉别人的


                8楼2008-12-13 10:33
                回复
                  2025-11-03 13:16:0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对不起,您申请 袜生 吧吧主未能通过
                  亲爱的申请者:

                  衷心感谢您申请吧主。我们一直认为,贴吧的建设需要吧主来引领,贴吧的人气需要吧主来聚拢,吧主是贴吧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我们相信,您对于如何组织大家建设贴吧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但由于对您的能力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所以暂时没有批准您担任吧主。

                  您的发贴情况和您的贴吧经历是我们了解您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建议:申请吧主时,您在所申请贴吧已有一定的发贴记录,如果能提供您曾担任过的吧主/小吧主/小编职位,发起组织过的贴吧活动,或论坛BBS的经历,将有助于提高您的申请质量。

                  如果有疑问,请到贴吧帮助吧发贴咨询,我们将详细解答,希望您顺利成为吧主!

                  百度贴吧管理组上 





                  这就是理由,申不上的理由。。


                  9楼2008-12-13 10:39
                  回复
                    不知道哦!~


                    10楼2008-12-13 10:44
                    回复
                      绝对不是理由的问题!


                      11楼2008-12-13 10:44
                      回复
                        呵呵呵

                        上面的诗涵好像和吧主关系不错啊。。。

                        难道是同一人啊??


                        12楼2008-12-13 16:05
                        回复
                          不是!~怎么你们都说我是心是同一个人啊!- -~


                          13楼2008-12-13 20:55
                          回复
                            ☆诗涵☆就是小凝啊,袜生不知道么?


                            IP属地:北京14楼2008-12-14 13: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