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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有奖活动】文学吧五月读书有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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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7-05-09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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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买了毕飞宇的《青衣》,金仁顺的《春香》,都非常精彩。
    青衣成功塑造了一个女性对艺术追求之旅,人物非常美好。心理描写到位,作者受到一则新闻的启发,创作了这部短片小说。
    金仁顺的《春香》协作手法,有点儿和日本三岛由纪夫《春雪》近似。作者描写爱情中人物的心理,善于结合景物渲染。比起川端康成,二者的转折更美,更自然!


    31楼2017-05-0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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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9 1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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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福尔摩斯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感悟:智商逻辑很重要


      双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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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截止:2015-08-08
      去徽章馆》
      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17-05-0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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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小王子
        作者:埃克苏佩里
        有感:那一年我住在B612星球,那里有我爱着的一朵玫瑰


        来自iPhone客户端33楼2017-05-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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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红与黑》
          作者:司汤达
          有感:
          真实,严酷的真实。 —丹东
          《红与黑》脱胎于1827年发生在布拉格的一桩情杀案。一个马掌匠的儿子,凭借自己才华,两次成为家庭教师,先与主妇有染,而后钟情千金小姐。在被双双辞退无门后,认为是之前勾搭过的主妇作梗,便于7月23日行凶,25岁上了断头台。
          原名亨利·贝尔的司汤达,提出“小说—镜子”的理论,认为“小说好比一面镜子,鉴以照之。”他的《红与黑》将生活中一纸普通刑事案件,提高到揭露了当时,十九世纪最初三十年,法国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1830年前夕,教会和国家的欺骗、虚伪。
          而书中的男主角“于连”,更从现实中,到处沾花惹草的花花公子原型,提升到为自己卑贱农民命运反抗的形象,成为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主义社会人物的,始祖。
          时过境迁,十九世纪的法国现状早已改变。年轮几转,但《红与黑》仍旧是一面镜子,照映出现实与黑暗。
          初读《红与黑》,不知道是因为年龄关系,还是翻译太敏涩,不明白这是个怎样的故事。通篇在说一个男人跟两个女人的鬼混,半夜抗楼梯爬窗台和人家幽会。过几年再读,能懂书本的韵意,又不明白于连是什么样的人了。
          起初最喜欢的,是性格孤傲清高的玛娣儿特。身为贵族小姐,她没有体态娇弱知书达礼,倒是经常不礼貌的讥讽他人。拿自己的追求者、哥哥开尖酸刻薄的玩笑。家里的人都怕她,视她看为冷血动物;叛乱地藐视一切。去父亲书房偷看禁书,为一五七四年与自己同名的皇后仰慕的情人戴孝。
          而当她遇见于连,“我敢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让我们看吧,他能继续值得我爱吗?只要我发现他有一点软弱,我便把她抛弃,一位有高贵身世和中世纪骑士性格的少女,如像一般人推崇我的,总不该有蠢才的行动。”
          好一个高傲少女啊。可是啊乍听起来,是站在高处审视着,他要有一点不好我就不爱了,其实难道不是叛逆少女的口是心非吗?
          从我的角度看,她是喜欢于连的,奈何性格中的高傲让她情感的流露各种作怪。于连是那么的不允许别人看轻自己,玛娣儿特的身家教育又让她无法卑微,就像两把锋利的刀剑相遇。
          我想于连也是喜欢玛娣儿特的,只是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足以让两人跨过自己性格中的阻碍。如果这两人是真心相爱的,或许会是一对好伴侣,同样的与众不同、怪癖,敢于反抗命运。
          所以由于喜欢玛娣儿特,便总是想不明白,怎么最后于连怀恋的、怀抱的是一个有夫之妇。于连到底爱谁呢?这个问题想了很久,大概因为自己是女人。也正是因为是女人,所以不明白于连吧。
          某天在看了《东京女子图鉴》过后很久,猛的恍然大悟,如果将于连改做女子,他的行为便能清楚很多了。
          于连出生在木匠家庭,两个哥哥都五大三粗,但于连身体娇弱像女孩子,一门心思想读书,崇拜着拿破仑。
          换作女孩子,便是出身不好,家里的人都劝啊,找个有钱人嫁了吧,可是她不甘这样的命运。她想有自己的事业,或许是更好的生活、名牌的服饰,可是呢,靠自己的什么去成就?
          于连聪明,能用拉丁文背完一本圣经,但是他渴望的是在战马上建功立业,不是战死,就是功成名就。但现实只允许他披上“黑道袍”。所以《红与黑》这个书名,也隐喻了很多东西:现实与理想的距离、英勇时代与复辟年代等等。但我想在当今,红与黑,象征的是每个人怀抱火热的理想、信念与黑暗现实的碰撞,然后鲜血淋漓与现实同流合污。当鲜血凝固,红就是黑。
          瑞那夫人之于连,就像当初懵懂爱上的初恋。十字开头年纪的爱情,我爱你,但不知怎样去爱,不知你能给我什么,不知会有怎样的未来。也不知道,我想要怎样的未来。后来某天命运在十字路口招了招手,奔赴了远方。却渐渐发现,这个更大的世界,比当初想象的,更黑暗瘆人一点。
          《东京女子图鉴》里,女主角辗转在,可以给你物质享受却不能娶你,样貌家世显赫的男朋友最后选择的是同样优秀的别的女人后,怀恋起刚开始的那份平淡的爱情。
          于连在凭侯爵的女儿青云直上,换了身份地位后,被一封揭发信毁了前程。信是瑞那夫人被逼迫写的,而于连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选择在礼拜天枪杀她。故事最后,面临死刑的于连,不上诉不申辩,只是幡然醒悟,与没有被杀死的瑞那夫人共度完了最后的时光。
          作为女孩子的话,就是凭着长相和小聪明吊到了一位有钱人,就在即将嫁入豪门时,被批曾与别人有染。断送了在珠光宝气的晚宴上亮相的美梦回首时,曾经有间寒舍可以望你回家共度晚餐,才显得那么美好。可惜当初被野心和贪念控制视野看不到。
          所以呢,其实于连谁都爱,又都不爱。试想于连真的凭着玛娣儿特改换门庭,鲤鱼跃了龙门,多年后成为阔佬的他不会感到耻辱曾爱过一个有夫之妇?
          人生没有什么所谓最好的选择,不过就是选了后,努力让这个决定显得值得。没能力让当初的抉择有价值,就是后悔。
          于连说:“我不过是一个为自己出身卑微而敢于抗争的农民。”
          “借我来惩诫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生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于连仇视着上流社会的虚伪做作,渴望的飞黄腾达又不能靠战功,英雄无用武之地。他从锯木厂走向断头台的失败,正是社会对人理想压迫的悲剧。
          曾经年少不懂于连,而在读懂后,仍旧不喜欢于连,因为他是如此真实,真实得像我和你。


          来自iPhone客户端35楼2017-05-0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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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有感:《一生一世》
            “一生一世”有多长?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弗洛伦蒂洛·阿里萨的眼里,是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一个偶然的一瞥,“成为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那是弗洛伦蒂洛·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的爱情,其间也有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与费尔明娜·达萨的婚姻。
            当我读完最后一章,眼里竟然久违地泛起了泪花。《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不像前不久我才读完的关于爱情的小说《岛》,因为它是包裹在“霍乱”这个疾病之下的爱情与婚姻。主人公们都没有得过霍乱,霍乱只是一个模糊的背景,作者甚至残忍地都没有对其进行具体的描述,只是在需要它的时候通过一具具尸体与一句句传言来证实这段爱情确实是发生在这段霍乱频发的时期中的。从我开始拿起它阅读开始,我的心并没有随着剧情的发展、爱情的衍生而发生什么剧烈的颤动,甚至所激起的激动也只如一片落叶落在湖面上所缓慢产生的又迅速消失的涟漪。然而越往后读,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书里的围绕着他们的世界的波澜起伏,心底深处仿佛就有条线在牵引着,一步步地将我引进他们的爱情历程中。我承认,这正是一个读者在读着一本好书时该有的状态。就如我在读《挪威的森林》时的那番情绪起伏。但是也并不是波涛汹涌,因为我早已过了可以为着书在心里如翻山越岭似的年纪。
            有位豆瓣读者写道:“我曾经以为《挪威的森林》是最我喜欢的小说,直到我遇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一直以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最喜欢的小说,直到我遇到《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久之前读过,我几乎忘记了它的内容,残留在记忆里的就是它的确不负盛名。《挪威的森林》与《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前后脚的距离进入了我的阅读体验中,所以我非常赞同这位读者说的话。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第一部出版的作品。与《百年独孤》的魔幻现实主义不同,它更多的是一位迟暮的老人对于爱情与婚姻、幸福与人生、精神与肉体在生命历程中的解读。这两本,写完后让作者觉得“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而它们也确实为他获得了极高的荣誉。那么,这场跨越半个世纪多的爱情,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笔下到底呈现出怎样令人心动的魅力?
            弗洛伦蒂洛·阿里萨与费尔明娜·达萨偷情般的爱情在费尔明娜从被父亲无用的旅行措施中回来遇见他后就被她亲自剪断,她只用之前他们无数次所使用的浪漫,而这次显然迥异的书信结束了他们长达三年的恋情: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直至乌尔比诺医生逝世,在几年的时光之后,他们才重坠爱情。以我这浅薄的阅读体验来看,他们之间真正的爱情是在弗洛伦蒂洛用几十年的人生智慧所写就的第一封信开始的,是费尔明娜懂得人生的得失并自省的时候开始的。而之前,他们所拥有的不过是“一场幻觉”,由年少的憧憬与体内的欲望而引来,至少对于费尔明娜是如此。而对于弗洛伦蒂洛呢?他在寻花问柳间、在一次次经历爱情后更加坚定的对费尔明娜的爱后,在时间里越发清晰地知道那绝不是“一场幻觉”,或许就是为了证明:人的一生有许多次爱情,其中一个必然是持续一生的。对于费尔明娜的丈夫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而言,亦证明了如此。尽管他对婚姻不忠,甚至在死后还被报纸揭露了他的一段情史,这段情史使费尔明娜一度陷入绝望地对死亡的期待之中,然而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对费尔明娜说道:“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他们的婚姻,拥有更多的是忧郁与不谐,而不是满足。医生曾说:“在恩爱的夫妻里,最幸福的事就是稳定。”而在费尔明娜的眼中,医生所提供给她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那为何他们还能一直相互陪伴直到一方死去?因为对于她来说,“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而这恰与弗洛伦蒂洛地想法完全相反:“死亡让我感到唯一的痛苦,便是不能为爱而死。”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很久写下的这句话简直成了他一生的写照。
            这本书对爱情与性爱的探讨在我这个年纪还未能理解通透,对于人生的种种思考我也未能理解十之八九。然而正像书里所说的那样:“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这需要我用一生去读懂。
            书里结尾的问答会给我留下很长时间的印象: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他(船长)问。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洛·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一生一世。”他说。
            这本记录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的书,由此结束。然而并未结束。
            (自己的读书笔记)


            36楼2017-05-0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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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最近喜欢看美食书籍,下面就介绍一下番茄炒鸡蛋的做法。先准备3个番茄,3个鸡蛋,然后把鸡蛋打散,在鸡蛋里加入少许盐调味,然后倒入油,鸡蛋,番茄,翻炒均匀即可,最后加入盐鸡精调味。


              来自iPhone客户端37楼2017-05-0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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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有感,在书中能感觉到快乐,能找到热情的激情,看狼图腾时就感觉亲身经历,看星辰变小说时就感觉自己在奇幻世界历练了一番!!!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7-05-10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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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9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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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楼2017-05-10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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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 凤囚凰
                    作者 天衣有风
                    有感 一见容止误终生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7-05-1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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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是梦想的翅膀,它让你前行的路途飞翔在知识的海洋中。


                      IP属地:云南46楼2017-05-1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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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士比亚》
                        ps:原创作品,不过在腾讯文学论坛书评板块发布过。
                        永恒的、令人心动的美丽——《莎士比亚全集》
                        我有一个装着宝藏的屋子,你知道吗?屋子里装满了无穷尽的、世界上最美丽的宝藏,就像是天方夜谭……哦不!它比天方夜谭更加的美丽,有最耀眼的宝石,那是没有经过切割的、纯洁的如同处子一样的宝石,它有着摄人心魂的力量,会让你着迷。哦!还有,我还要世上最美的衣裙,是最古老的波斯公主用最丝滑的绸缎,用她纯洁而美丽的双手,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衣裙的布料上蘸着她刺破手指而涌出来的鲜血,淡淡的香气在上面凝结。我还有世界上最美的姑娘,她赤着脚,披着轻如蝉衣的七彩纱裙,她在跳舞,以最纯洁的身体,跳着世上最魅惑的舞蹈。
                        你知道这个屋子是什么吗?是《莎士比亚》,最美的《莎士比亚》,它的语言如同跳跃在山水间的精灵,丰富而动感的联结成一片优美的景色,我数不清它的美丽,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力量,抒写出它最别致的美丽。
                        最美的爱情——《罗密欧与朱丽叶》
                        实话说,我并不喜欢罗密欧,至少,他不是一个绝对痴情的人儿,他曾经为了罗瑟琳变得像是一个疯子,他曾经像一个饥渴的诗人一样歌颂着罗瑟琳的美丽与贞洁,他曾经相信自己虔敬的双眼绝不会再看见比罗瑟琳更加美丽的姑娘……
                        可是,当他看到了朱丽叶的那一刻,他却说出了“我从前的恋爱是假非真,今晚才遇见绝世的佳人”这样的混账话,尽管日后的他是真心真意的爱着朱丽叶,我仍然感叹着他变化的如此之快。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他与朱丽叶的爱情,是我不能否认的美丽,凄凉的美丽。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朱丽叶有着比罗瑟琳更美丽的脸旁,有着比罗瑟琳更明亮多情的双眼,有着比罗瑟琳更纤细白皙的双手,而这样一个妙人儿,偏偏也看上了罗密欧这痴情的种子。
                        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
                        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
                        这场恋爱,怕要种下祸根。
                        朱丽叶的唱词,真的在日后灵验,她与罗密欧干柴烈火点燃般的感情,在彼此相恋时便一脚踏进了红尘,情难自禁,这日后的果啊!是想得到、避不开却仍然要爱到底的一对人儿。可是他们的爱情呵!乃是这世上最难办到的事情,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家的仇恨,终究将这一对有情的人儿毁灭,终究将这段感人泪下的感情埋葬在尘土里。
                        他们死在了同一把刀上,血液相溶;他们喝了同样的毒药,那是朱丽叶从罗密欧嘴唇上攫取的,宛如初见之时罗密欧向他索要的那来自嘴唇上的问好。他们死了呵!为了他们忠贞不渝的爱情,这一段家世仇恨不知道已经拉了多少人陪葬,最可惜的,就是这令人惋惜的爱情。
                        最美的爱情!你们可知道,那是在这重重苦难与阻碍面前,仍旧爱的如同太阳般真挚而又热烈的感情,那是无论多少宝石、金钱、权利也还不来的爱情,它的坚贞,它的固执、它的忠诚,都令我深深着迷。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
                        太阳也惨得在云中躲闪
                        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
                        该恕的该罚的再听宣判
                        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
                        谁曾见过这样的哀怨心酸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坟前,我听见亲王这样的歌唱,全世界的人啊!都该为这一段爱情而流泪悲伤。
                        最美的死亡——《哈姆雷特》
                        我见过许多美丽的东西,宝石、宫殿、衣裙……却从来没有一样,像奥菲利亚的死亡一样令我着迷,因为啊!所有的美丽都是短暂的,短暂的让人扼腕叹息,宝石会腐蚀、宫殿会消殒、衣服会破裂……只有死亡,它是永恒的,一旦发生,就能够永远的、定格的美丽。
                        姑娘,姑娘,他死了,
                        一去不复来,
                        头上盖着青青草,
                        脚下生石苔,
                        嗬呵!
                        残衾遮体白如雪—
                        鲜花红似去,
                        花上盈盈有泪滴,
                        伴郎坟墓去。
                        她戴着世上最美丽的首饰——迷迭香、三色堇、茴香、漏斗花、芸香、雏菊、紫罗兰编织的花环,每一朵花都插的那样别致,每一朵花都代表着她不同的心思。她躺在潺潺流水的小溪中,细细数着花环上美丽的花儿,唱着世界上最美丽动人的歌谣……哦不!那也是世界上最悲惨、最感人的歌谣。
                        她是最美丽的奥菲利亚,她在唱尽了亲人的死亡之后,像美人鱼一般自溺在洒满鲜花的小溪里面。她的脸没有发紫,也没有浮肿,没有一点的丑陋,她真的如同一个熟睡的美人鱼一般,轻轻阖上了她的双眼,用纯净的细说洗去她生前的悲伤,用美丽的鲜花点缀她令人不能转眼的美好,用淡淡的笑容叙说着她对上帝饶恕人间罪恶的心愿。她死的安详而美丽,甚至比她生前更加让人着迷。
                        尽管她的行为被人们视作疯癫,她还是成为了小溪中最美的景色。我不叹息她的死亡,我甚至羡慕着她能以这样美丽的方式死去,那是最美的、永恒的奥菲利亚,是比卢浮宫中蒙娜丽莎的油画、断臂维纳斯的雕像更美丽的奥菲利亚。
                        姑娘,姑娘,她死了,一去不复来……
                        注:只选取《莎士比亚全集》故事中的一部分进行评析,不尽全面。


                        IP属地:重庆47楼2017-05-10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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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17-05-11 02:04
                          回复
                            书名:金圣叹选批杜诗
                            作者:杜甫原著 金圣叹选批
                            有感:一个潦倒愁苦,一个率性不羁,两个悲伤的灵魂。他的幸运是在杜甫的诗中找到了自己,却同时发现了自己的无力与无奈。
                            引原句“诗是最苦诗,评亦是最苦评”。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17-05-1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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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9 19: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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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美容,阳光下的罪恶
                              人格美容这个创新词来自于周梅森小说《人民的名义》,当高育良问学生侯亮平如何评价高小凤时,侯亮平用到了这个词。当时高育良高老师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词很新鲜。
                              的确很新鲜!人格是什么?人的性格?气质?品性?能力?可能都有吧!很难想像,一个由经过了人格美容的人所构成的社会是个什么样儿?是不是个个都像戴了京剧脸谱一样,让你无法分辨其本来面目呢?
                              人们崇尚自然,欣赏自然美,简简单单的人正是具备了这样的自然美。他们简单处事,简单为人,从不将问题复杂化,懂得的也是那些至简的大道理——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
                              干干净净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别梦想着一夜暴富,也不要奢望不劳而获!只要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干净的,那么你就有资本昂起头走路!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就像侯亮平那样,让别人从他身上羡慕并欣赏到了什么是正气凛然!
                              那些正直、善良、守信的人,无一不是堂堂正正的君子。凡事一是一,二是二,不搬弄是非,不挑拨离间,更不会用类似“心灵鸡汤”的东西来迷惑自己,麻醉别人。他们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哪怕是受了委屈,被人误解,也决不改青云之志!
                              人格美容毕竟出自后天。唐王李世民纵有“贞观之治”的宏图伟业,也粉饰不了玄武门的毁巢之祸。高小凤再怎么包装,也改不掉无法主宰自己的悲剧人生!在这清浊并存的世界,一个坦坦荡荡的人并非没有烦恼和忧伤,但是他们会用自己宽广的胸襟,将这些化作人格自我升华的力量!
                              以上都是未经“人格美容”的人,却有着特殊的人格魅力!《人民的名义》中的高小凤,试图用明史与礼仪进行包装和美容,这似乎达到了一定的疗效,除了腐蚀了一个贪官,自己也并未堕落成罪犯。如果读书与修身只是为了包装,那么你的三观实在是值得推敲,所谓“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读书气自华”!很多内在的东西,不是用包装和美容就可以换来的。
                              现实生活中也不乏“人格美容”之人,而且具有一定的杀伤力,一个不小心,你就会掉进假人格的陷阱,这种假,来自于更世俗、更物质的利用与被利用。这与蝇营狗苟、鸡鸣狗盗的无耻行径在性质上没什么两样,堪称阳光下的罪恶!
                              可悲的是,有人欣赏并受用这种假人格,不惜牺牲自我与尊严,为这种披着假人格外衣的人大唱赞歌!
                              可喜的是,有人鄙视并唾弃这种假人格,高耸并傲立于假人格之上!


                              51楼2017-05-1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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