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更新
早上开工前刷微博,看到纳米比亚沙漠的照片,就想起了《十年》里的黎方,虽然那篇不是黎方文,但那一段依然是我的心头爱。下课后翻出《十年》,速速地看了一遍全文,一直看到现在。绮丽之梦系列的每一篇,我都好爱,每次自己重新看都会忍不住要看下去。
把《十年》里纳米比亚的那一段贴在这里吧。
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最后一站纳米比亚沙漠,会有嘉宾加入。
我以为两个月的旅途已令我心静如水,然而,当黎华风尘仆仆地从直升机上走下来,头发被桨叶吹得乱七八糟,嘴角却还是那个熟悉的弧度,我突然觉得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竟很有冲动飞奔过去给他一个拥抱。
总觉得天王高贵优雅的气质与茫茫大漠十分不称,可他却在这里展现出了不假修饰的一面。
我们拍摄侧行蛇,他不顾形象地趴在沙地上,一路紧跟着蛇的爬行轨迹匍匐,把我吓出一身冷汗——侧行蛇虽不会随便攻击人类,但身怀剧毒。
为了直观地感受变色龙捕食,当地地陪要我把虫子抿在唇间让变色龙捕食,我说什么都做不到,黎华自告奋勇地尝试,并且一点也不觉得厌恶。
我们趴在地上观察硕大的蚂蚁,蚂蚁爬到他手上把他的手指咬出血,他却乐在其中,笑得毫无防备。
也许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也许我本身就不曾真正了解黎华,但这样的他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感。
傍晚时分,拍摄全部结束,我们爬上红色沙丘,他跑得很快,一个人跑到沙丘顶上,对着无垠的沙漠张开双臂,风扬起他的衣角,高大的背影在苍茫的天空和沙漠中显得格外渺小,我不禁动容,加快脚步跑到他的身边。
无边的沙石层层叠叠,一路绵延到遥远的天脚,将暮未暮的天空一碧如洗,黄昏的阳光温柔地亲吻肌肤,此情此景,内心五味杂陈,有震撼,有感动,有留恋,有不舍。
“方若绮。”
转过头,快门应声响起,黎华捧着相机,狡黠地朝着我笑。我扑过去夺,相机绳差点勒得他喘不上气。
屏幕里的我满脸无辜,但朝气蓬勃,未施粉黛的脸被晒黑了一些,穿T恤扎马尾,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在蓝天红沙的映衬下却美得健康而质朴。
这根本无法与我平日那些衣着光鲜、妆容精致的照片相提并论,但的的确确是我所见过最美的自己。
两个月的旅途令我习惯了在陌生环境下入睡,但最后一个夜晚,还是失眠了。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回放着自己走过的地方,索性放弃挣扎,出门看看纳米比亚的夜晚。
沙漠的旅馆十分简陋,但沙漠的天空却美不胜收。深邃而无垠的天幕里,无数的星星绽放着精湛而繁盛的光辉。
大自然其实很诚实,人类善待她,她便给予馈赠。我坐在星空之下,在夜晚无人的大漠里,听夜风飒飒,听虫鸣蛙叫,听自己的心跳与大自然共鸣。
肩头一热,外套堪堪披在我的肩膀,外套的主人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标志性的琥珀色眼眸里落满了星星,看得我有些发愣。
“又睡不着?”
“嗯,你呢?”
他没有回答,抬头仰望星空:“我真后悔。”
“什么?”
“当时对这个通告考虑再三,最后被你捷足先登。”
“少来,天王放下所有通告跑去不毛之地做纪录片主持?你愿意你那些歌迷影迷都不乐意。”
“说的也是。”他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你来做嘉宾我都很意外,太屈尊了。”我揶揄他。
“我想来看看你做得怎么样。”
“结果呢?”
“现在的你,比我从前认识的都要好。”
“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又该表达一下‘受宠若惊’?”我漫不经心道。
他却别过头,敛起笑意的眼睛认真得令我心悸:“我是说真的,来之前我都不会想到,你能做到这样好。”
他的目光让我移不开眼,愣愣地从嗓子里挤出一声:“谢谢。”
“方若绮,我很抱歉,两个人的绯闻,却要你一个人山长水远躲到这里。”
他根本无需自责,我逃避的也许是绯闻,但远不止绯闻,可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入神地看着他装满情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那个茫然的自己。
他缓缓抬手握着我的下巴,干燥微凉的触感令我轻轻一颤,却没有丝毫要逃脱的念头,只觉心脏在身体里横冲直撞,一不小心就会跳出来。
时间仿佛断了弦,将我们定格,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下一秒就会天翻地覆。
肩头的外套很不适时,不,很适时地掉到地上,我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捡起来递给他,抬起头,他已变回那个完美的天王,笑意淡淡,优雅疏离。
什么也没有发生,但什么都变得不同。
即使我和黎华演绎过荡气回肠的爱情,也传过轰轰烈烈的绯闻,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与他之间的任何可能性。
也许只是夜色太美,醉人心扉。又也许是漫长的旅途让我坚强也让我脆弱。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知道纳米比亚的清晨美得妖娆,我整宿无眠。
早上开工前刷微博,看到纳米比亚沙漠的照片,就想起了《十年》里的黎方,虽然那篇不是黎方文,但那一段依然是我的心头爱。下课后翻出《十年》,速速地看了一遍全文,一直看到现在。绮丽之梦系列的每一篇,我都好爱,每次自己重新看都会忍不住要看下去。
把《十年》里纳米比亚的那一段贴在这里吧。
工作人员告诉我,在最后一站纳米比亚沙漠,会有嘉宾加入。
我以为两个月的旅途已令我心静如水,然而,当黎华风尘仆仆地从直升机上走下来,头发被桨叶吹得乱七八糟,嘴角却还是那个熟悉的弧度,我突然觉得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竟很有冲动飞奔过去给他一个拥抱。
总觉得天王高贵优雅的气质与茫茫大漠十分不称,可他却在这里展现出了不假修饰的一面。
我们拍摄侧行蛇,他不顾形象地趴在沙地上,一路紧跟着蛇的爬行轨迹匍匐,把我吓出一身冷汗——侧行蛇虽不会随便攻击人类,但身怀剧毒。
为了直观地感受变色龙捕食,当地地陪要我把虫子抿在唇间让变色龙捕食,我说什么都做不到,黎华自告奋勇地尝试,并且一点也不觉得厌恶。
我们趴在地上观察硕大的蚂蚁,蚂蚁爬到他手上把他的手指咬出血,他却乐在其中,笑得毫无防备。
也许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也许我本身就不曾真正了解黎华,但这样的他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真实感。
傍晚时分,拍摄全部结束,我们爬上红色沙丘,他跑得很快,一个人跑到沙丘顶上,对着无垠的沙漠张开双臂,风扬起他的衣角,高大的背影在苍茫的天空和沙漠中显得格外渺小,我不禁动容,加快脚步跑到他的身边。
无边的沙石层层叠叠,一路绵延到遥远的天脚,将暮未暮的天空一碧如洗,黄昏的阳光温柔地亲吻肌肤,此情此景,内心五味杂陈,有震撼,有感动,有留恋,有不舍。
“方若绮。”
转过头,快门应声响起,黎华捧着相机,狡黠地朝着我笑。我扑过去夺,相机绳差点勒得他喘不上气。
屏幕里的我满脸无辜,但朝气蓬勃,未施粉黛的脸被晒黑了一些,穿T恤扎马尾,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在蓝天红沙的映衬下却美得健康而质朴。
这根本无法与我平日那些衣着光鲜、妆容精致的照片相提并论,但的的确确是我所见过最美的自己。
两个月的旅途令我习惯了在陌生环境下入睡,但最后一个夜晚,还是失眠了。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回放着自己走过的地方,索性放弃挣扎,出门看看纳米比亚的夜晚。
沙漠的旅馆十分简陋,但沙漠的天空却美不胜收。深邃而无垠的天幕里,无数的星星绽放着精湛而繁盛的光辉。
大自然其实很诚实,人类善待她,她便给予馈赠。我坐在星空之下,在夜晚无人的大漠里,听夜风飒飒,听虫鸣蛙叫,听自己的心跳与大自然共鸣。
肩头一热,外套堪堪披在我的肩膀,外套的主人顺势在我身边坐下,标志性的琥珀色眼眸里落满了星星,看得我有些发愣。
“又睡不着?”
“嗯,你呢?”
他没有回答,抬头仰望星空:“我真后悔。”
“什么?”
“当时对这个通告考虑再三,最后被你捷足先登。”
“少来,天王放下所有通告跑去不毛之地做纪录片主持?你愿意你那些歌迷影迷都不乐意。”
“说的也是。”他不客气地照单全收。
“你来做嘉宾我都很意外,太屈尊了。”我揶揄他。
“我想来看看你做得怎么样。”
“结果呢?”
“现在的你,比我从前认识的都要好。”
“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又该表达一下‘受宠若惊’?”我漫不经心道。
他却别过头,敛起笑意的眼睛认真得令我心悸:“我是说真的,来之前我都不会想到,你能做到这样好。”
他的目光让我移不开眼,愣愣地从嗓子里挤出一声:“谢谢。”
“方若绮,我很抱歉,两个人的绯闻,却要你一个人山长水远躲到这里。”
他根本无需自责,我逃避的也许是绯闻,但远不止绯闻,可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入神地看着他装满情绪的眼睛,看着他眼睛里那个茫然的自己。
他缓缓抬手握着我的下巴,干燥微凉的触感令我轻轻一颤,却没有丝毫要逃脱的念头,只觉心脏在身体里横冲直撞,一不小心就会跳出来。
时间仿佛断了弦,将我们定格,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下一秒就会天翻地覆。
肩头的外套很不适时,不,很适时地掉到地上,我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捡起来递给他,抬起头,他已变回那个完美的天王,笑意淡淡,优雅疏离。
什么也没有发生,但什么都变得不同。
即使我和黎华演绎过荡气回肠的爱情,也传过轰轰烈烈的绯闻,我却从来没有想过与他之间的任何可能性。
也许只是夜色太美,醉人心扉。又也许是漫长的旅途让我坚强也让我脆弱。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知道纳米比亚的清晨美得妖娆,我整宿无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