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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昌大捷
岳飞报王贵颍昌捷奏
    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臣岳飞状奏: 今月十五日,据本司中军统制、提举一行事务王贵申:“依准指挥,统率诸军人马,於颍昌府屯驻。今月十四日辰时以来,有番贼四太子、镇国大王、并昭武大将军韩常及番贼万户四人,亲领番兵马军三万余骑,直抵颖昌府西门外摆列。 贵遂令踏白军统制董先、选锋军副统制胡清守城。贵亲统中军、游奕军人马,并机宜岳云将带到背嵬军出城迎战。自辰时至午时,血战数十合,当阵杀死万户一人,千户五人。贼兵横尸满野,约五百余人,重伤番贼不知数目。其夺到战马、金、鼓、旗、枪、器甲等不计其数,见行根刷,续具数目供申次。委是大获胜捷。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IP属地:北京16楼2017-04-17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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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的7天,岳飞军队在郾城、颍昌两度获胜,第一阵“夺到马二百余匹”,第二阵“横尸满野约五百”,都是岳飞自己上报的,不是别人黑他的,与后人“于颖昌则以背嵬八百。。。皆破其众十余万”还是差了一点点。
    但是后面一仗是很多人刻意忽略的,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高宗在布置全面北伐后又严令收兵了。
    这就是小商河战役,岳飞折损了杨再兴等重要将领。
    《宋朝南渡十将传》卷1:
    岳飞军屯颖昌,别军屯郾城,兵断不得合。遣骁将杨再兴击贼,不利,再兴战殁。飞以急告锜,或言:“当言于朝,而后发兵。”锜曰:“皆王事也,待报则无及矣。”遂往助之,即遣别将雷仲、柳倪直趋太康县。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7
    飞不能支吾,告急于淮北宣抚判官刘锜。锜遣统制官雷仲出兵牵制,抵太康县。是役也,飞将官杨再兴、王兰、高林皆战死。获再兴之尸,焚之,得箭镞二升。会天大雨,溪涧皆溢,敌骑不得前,官军乃还。
    《宋史》卷高宗本纪:
    “奉诏班师,遂自郾城还,军皆溃,金人追之不及。颖昌、蔡、郑诸州皆复为金有。”


    IP属地:北京17楼2017-04-17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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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8 02: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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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抗诏的真相。
      我觉得首先要客观看待绍兴十年的宋金之战。如果我们说,是金撕毁和议发动了战争,那应该说宋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北伐准备。起初做出的反应就是防守,这从高宗6月发给岳飞的旨意能看出来,就是要求岳飞协防顺昌(今安徽阜阳)。岳飞大概有自己的判断,所以顺昌刘锜没有等到岳飞的援军,自己坚守住了孤城,遏制了金兵的战略企图。
      岳飞的军队实际上是进入了河南,并取得了两场胜利。在高宗看来,不但阻挡了金兵的攻势,还能有效反击,所以也积极的开始谋划全面反攻。但是岳飞的胜利很有问题,我估计很可能是进入了敌人的圈套,史料中有一句“兵断不得合”,很显然岳飞的局面是很被动的,只能告急,“飞不能支吾,告急于淮北宣抚判官刘锜”,甚至可能还有忠义军。
      小商河一役,宋史描写的很精彩,大意就是杨再兴领300骑,遭遇了金兵,杀死2000多人,其中千户100多人,万户1人,他自己壮烈牺牲。先不说他是不是撞到金兵的总参谋部(这么多高级军官)了,同行牺牲的还有另两员将官,我不禁要问,作为方面军主将的杨再兴领着其他将官带着300骑干啥去了?巡逻,打猎,CS。。。“会天大雨,溪涧皆溢,敌骑不得前,官军乃还。”这是小商河战役的真实写照,暴雨之下,金兵不想追了,宋兵才能脱身。
      从不同文献的记录看,小商河之战是岳飞自救失败的战役,没有打破被分割包围的局面。虽然他没救助刘锜,但是刘锜还是派出了援军,接应岳飞。此时岳飞接到了高宗班师的诏书。
      为什么岳飞开始抗诏呢?
      我猜,第一是面子问题,按照当时人的评价“一遇女真,非败则遁,纵有小胜,不能补过”,岳飞这一次基本上看是不能补过了,所以要死撑一下,找点脸面回来,不能这么回去。
      第二是纪律问题,因为岳飞从一开始就没遵照皇帝的部署,自由行动,还折损了上将,所以自己肯定也含糊,至少要抗一下,看看皇帝的态度。
      第三是地盘所在,他是湖北、京西路宣抚使。河南南部一带名义上也是他的辖区,如果撤兵的话,肯定就都丢了,而且将来追究责任,他也吃不消。
      岳飞把姿态做出来,要和金兵血拼到底,要反攻到底,皇帝自然不好再追究什么,那之前防区沦陷呀、不救援战友呀、损兵折将呀等等的都算了,回来保住剩下的军队就好了。
      《宋史》本纪二十九,高宗六:“壬戌,飞以累奉诏班师,遂自郾城还,军皆溃,金人追之不及。颖昌、蔡、郑诸州皆复为金有。”这就是真相。


      IP属地:北京18楼2017-04-17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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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朝中兴纪事本末》成书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之前,是目前最早记录那段秦桧和韩世忠对话的文献。
        秦桧言:“岳云与张宪书,其事必须有。”薪王(韩世忠)争日:“必须有三字,何以使人甘心!”
        这里首先是二人谈话对象只是岳云,并不是岳飞,其次最早文献中出现的是“必须有”三个字,而不是“莫须有”。
        “莫须有”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无论该词怎么解释,一个大奸大恶,如果真的说出“莫须有”,那水平和现在的“躲猫猫”有一拼了。好象一个恶霸冷笑着,什么证据,不需要啊。这和之后发展又有矛盾了,因为秦桧没对岳云下毒手。
        从原文“必须有”来看,事件就简单多了。韩世忠问秦桧岳云张宪通信一案;秦桧说,这事肯定是有啊;韩世忠不干了,你说肯定有不行啊,别人不服呀!这么看就正常多了。后面秦桧怎么做的呢?张宪因为是被人告发的,有人证,被拟了绞刑;岳云因为没有实据(谋反信烧了)只是拟了徒刑。看来韩世忠说话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的。


        IP属地:北京19楼2017-04-17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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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广铭的《岳飞传》,王曾瑜《岳飞新传》和龚贤明的《岳飞评传》


          IP属地:北京20楼2017-04-17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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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提几个问题,谁有相关史料,帮助完善一下,谢谢。
            绍兴七年后,岳飞的军队有没有和南宋其他军队协同作战过?
            绍兴十年夏,岳飞接到多次要求援助顺昌的诏书,那他的援助部队到达顺昌了吗?
            绍兴十一年春,岳飞的军队与金兵正面接触过吗?


            IP属地:北京21楼2017-04-17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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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看到这个贴,无法回答任何问题,但是觉得楼主的看法挺客观,真相无可寻,人心总在变吧。
              回这个贴帮不了任何忙,只是感谢楼主的解释。


              IP属地:江苏22楼2019-03-2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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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飞被杀是因为抗旨逗留。
                所谓岳飞抗旨逗留,是指绍兴十一年春金人侵犯淮西时,岳飞坐拥重兵于两军未解之间,前后十五次受亲札指挥,并有中使督兵,令其策应措置战事,但岳飞坐观胜负,逗留不进。按《宋刑统》卷第十六《擅兴律》的规定:“临军征讨而稽期者,流三千里,三日斩。”
                刑部、大理寺以诏狱办理岳飞案,认定岳飞抗旨逗留的证据主要是以下两个:
                一是宋高宗的十五道御札。在淮西之役的第一阶段,宋高宗共颁发九道御札。其中,正月二十九日颁发的第一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三,见《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下同),要求岳飞“星夜前来江州,乘机照应,出其前后,使贼腹背受敌,不能枝梧”。颁发时间不明的第二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四),要求岳飞“星夜倍道来江州,或从蕲、黄绕出其后,腹背击贼”。二月七日颁发的第三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五),要求岳飞“倍道前来,合力击贼”,并称“今日之举,社稷所系,贵在神速,少缓恐失机会也”。二月十日颁发的第四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六),由张去为亲自送达岳飞,称张俊、杨沂中、刘锜已于和州巢县下寨,与贼相拒,韩世忠出兵濠上,要求岳飞“更须兼程,无诒后时之悔”。颁发时间不明的第五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七),又强调兵贵神速,不可错失机会。二月十五日颁发的第六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八),对岳飞出兵寄予厚望,甚至说“晓夕以佇出师之报”。颁发时间不明的第七道御札(高宗宸翰七十九),针对岳飞提出乘机攻打金军后方的建议,宋高宗说“今江、浙驻跸,贼马近在淮西,势所当先”,要岳飞分清轻重,“亲提劲兵,星夜前来蕲、黄,径趋寿春,出其贼后”,与韩世忠、张俊、杨沂中、刘锜、李显忠等合力剿除凶渠。二月十七日颁发的第八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仍要岳飞“出蕲、黄,径捣寿春,与韩世忠、张俊相应”。二月十九日颁发的第九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一),得知岳飞出兵舒州(今安徽安庆)后,说朝廷已解决其军队所需钱粮,要其神速出兵。在淮西之役的第二阶段,宋高宗共颁发六道御札。其中,三月一日颁发的第一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二),要求岳飞与张俊会合,克复金军占领的寿春。颁发时间不明的第二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三),要求岳飞与已提亲兵自濠州往寿春的韩世忠“约与相见,从长措置”。三月十日颁发的第三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四),要求岳飞“星夜提精兵,裹粮起发,前来庐州就粮,直趋寿春,与韩世忠等夹击”金军,擒杀兀术。三月十一日颁发的第四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五),要求岳飞“切须径赴庐州,审度事势,以图寿春”。颁发时间不明的第五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六),要求岳飞与韩世忠、张俊、杨沂中、刘锜会合,同力平定濠州金兵。三月十七日颁发的第六道御札(高宗宸翰八十七),要求岳飞“择利提师,一出濠、寿间,牵制贼势,以援世忠”。[3]39-52这十五道御札,始终要求岳飞快速援兵淮西抗金。
                二是岳飞的行军日程。在淮西之役的第一阶段,岳飞于二月九日接到高宗的御札,十一日率八千骑兵从鄂州出兵,十四日到达黄州,二十三日左右到达舒州。到达舒州后,岳飞派属官同张俊联系。张俊以敌已渡淮为由,要求岳飞的部队不要前来淮西。岳飞将张俊的意见上报朝廷后,就退军舒州,等待皇帝定夺。在此阶段,岳飞因张俊的拒绝而没有与金人交兵,算不上抗旨逗留不进。在淮西之役的第二阶段,岳飞在三月四日就得到了金军进逼濠州的情报,十二日才从舒州抵达距濠州约70公里的定远县。此时,宋金濠州会战已结束四天。在得知韩世忠撤退后,岳飞退回庐州。十四日,岳飞又从庐州返回舒州。二十一日,岳飞的部队返回鄂州。在回军的路上,岳飞牢骚满腹,对张宪、董先等将领气愤地说,“官家不修德”,即指高宗对抗金事业不进取;并用手指指着张宪、董先说:“似张家人、韩家人,张太尉、董太尉将一万人去佗踏了。”根据岳飞的行军日程,我们可以推算岳家军的行军速度,从而判断岳飞是否存在逗留不进的问题。岳飞从三月四日在舒州得知金军进逼濠州,到三月十二日抵达距濠州70公里的定远,历时9天。按宋代骑兵每天60公里的正常行军速度,9天可行军540公里。从舒州到定远,当今的行车距离约290公里。考虑到翻山越岭等绕行因素,我们把南宋初期从舒州到定远的实际距离假定为360公里。这意味着,岳家军每天的行军速度只有40公里。在宋高宗急如星火、御札不断的情况下,称岳飞的这种行军速度是逗留不进,完全在情理之中。
                上述证据表明,虽先后亲受宋高宗十五次御札指挥,并有中使毛敦书、张去为前往督战,岳飞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淮西之役中,始终不曾抵达作战前线,更谈不上与金军的一兵一卒交手。无论动机如何,岳飞明显有悖朝廷的作战方针,其抗旨逗留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
                以上引自论文《从证据制度的角度看岳飞冤案 》,万川。


                IP属地:北京23楼2019-05-2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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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8 0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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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22-09-2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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