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晴隆县在开发大道。北环路。都划着停车位,当车主把车停在路边时。就会有穿着制服的人员跑过来收费。我想试问。这个路是国家的。画上停车位。应该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美化这个城市的交通环境。政府到底能不能把这个停车位包给私人来收费,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利收这个停车费?这个停车费收来是做慈善?还是盖学校?还是拿这个停车费去修建乡村公路?还是拿去扶贫?这个停车费收了以后到底用在何处?有没有谁向市民公布?我被搜收了很多次!我每次都问?你收了这个停车费以后如果我的车被刮!你负不负责?那些收费员都说不关他的事。那你又为何收缴停车费?我又问?是谁叫你们收的?收费员的回答说是公司叫他收的。意思就是政府把这个停车费包给私人来收。那就承包收停车费的这个公司。每年要交多少租金给政府呢?求政府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释。停车费的用途?国家的路。应该以方便市民。都属于人民共享的。为什么要收费?哪个单位有权利去收这个费?是谁赋予的这个权力?政府竟然可以把停车位包给私人去收这个费?有些收费员说是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叫收的,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有权利收这个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