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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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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东新区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郑东新区辖区内的外市(区)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郑东新区辖区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第一、二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提交以下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附件下载。
  3.第三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附件下载),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6日至4月28日。
  (二)提交材料时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地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812室。
  (三)体检时间:预计在5月中上旬,提交材料时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预计在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提交材料地点。
  (五)咨询电话:0371—67179932
  四、郑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下载【提醒:本次表格填写必须全部手写】
  如期毕业证明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体检表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东新区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郑东新区辖区内的外市(区)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学籍在郑东新区辖区内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第一、二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提交以下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或由社保局开具的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附件下载。
  3.第三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郑东新区教文体局提交上述第一、二类申请人申报材料的(1)、(2)、(3)、(4)、(6)、(7)、(9)、(10)项外,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附件下载),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4月6日至4月28日。
  (二)提交材料时间: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地址:郑东新区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812室。
  (三)体检时间:预计在5月中上旬,提交材料时通知具体时间及地点。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预计在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提交材料地点。
  (五)咨询电话:0371—67179932
  四、郑东新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下载【提醒:本次表格填写必须全部手写】
  如期毕业证明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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