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吧 关注:2,353,777贴子:42,709,526

谁来管管“中际眼镜”的广告车!?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大家注意到没有?只要是武汉市区比较关键的地方都停有“中际眼镜”的广告车。这老板买一辆报废汽车,然后做好大幅面广告包围好车身,晚上开到主要马路边的停车场最靠近马路的地方放着,付些停车费就不管了。城管管不了,因为是交通工具。交警部门也管不了,因为是报废的汽车,连牌照都没有,属于费铁了,罚不了款。停车场老板只管收停车费。这样中际的老板就省下了巨额的广告费用,而武汉的城市形象就完全给破坏了!阅马场的黄鹤楼停车场就长期有辆这种车!实在影响市容!期盼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楼2008-11-23 18:47回复
    别个冇违法啊


    IP属地:湖北2楼2008-11-23 19:06
    回复
      2026-02-02 06:59: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司门口勒有个,黄鹤楼入口有个,彭刘洋路有个,是看到满刺人


      3楼2008-11-23 19:07
      回复
        “影响市容,破坏城市形象”这个帽子蛮好放的啊
        看谁不爽看谁不顺眼都可以跟别个戴上克


        IP属地:湖北4楼2008-11-23 19:08
        回复
          • 119.96.193.*
          如果都这样做怎么办?所有商家都买辆报废汽车停在路边,那将是满街的报废汽车。武汉的形象没有受到影响吗?!2楼、4


          5楼2008-11-23 20:13
          回复
            不会所有商家都这样做撒
            LZ杞人忧天了
            有一半的商家这样做
            相关限制的规定就会出台了


            IP属地:湖北6楼2008-11-24 02:19
            回复
              是满讨嫌。。
               特别是黄鹤楼勒辆


              IP属地:海南7楼2008-11-24 05:20
              回复
                别个还有宝马的哟···
                那天在鲁巷就看到了···
                新的宝马···做广告···雷···


                9楼2008-11-24 08:39
                回复
                  2026-02-02 06:53:4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交给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统一销毁


                  10楼2008-11-24 08:59
                  回复
                    • 119.96.193.*
                    报废汽车是怎么又卖出来的?而且又被装上巨幅广告放在停车场,没人管得了吗?简直不理解!!


                    11楼2008-11-24 09:46
                    回复
                      老板很有


                      IP属地:湖北12楼2008-11-24 12:10
                      回复
                        那就说明那不是报废的撒
                        别个又冇违法
                        没样


                        IP属地:湖北13楼2008-11-24 15:59
                        回复
                          • 219.140.162.*
                          法无禁止即为允许


                          14楼2008-11-24 16:03
                          回复
                            对头


                            IP属地:湖北15楼2008-11-24 16: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