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号给B,号在B手里两个月倒手给C、D两次又被上了人脸,然后号又回到了B手里然后号丢了。这个事情就很有意思了,原号主申诉能力最强这是真的,但还有一句话叫术业有专攻。一个出手后被倒卖两三次的号出了事情,当然包安的人责任最大。(你不是包安么,包安怎么还号丢了,那么说明你没有做到包安的情况下就敢倒卖,这又是个问题

)。从个人观点来说,如果不是原号主申诉的,那么凭什么要当别人一辈子的保姆,号出了问题找不到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就来找原号主,岂不被烦死

假如色仔卖给F一个号两个月了,又被F倒卖给G,H两手还被上了新密保,结果号丢了,那么在没有证据是色仔出了问题的情况下找色仔会不会赔?

想要解决问题很简单,不是包安的人已经找到了会查申诉详情的人了吗,自掏腰包查呀,查出是原号主的问题了他还能逃的脱?自己花的钱作为专业户还没法让他吐出来么

你又没有确切证据人家为什么要凭你几句话就掏几千大洋,想想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