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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交警大队事故科:简单事故两份“离奇”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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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安市长安区的一起简单交通事故两份认定书,同样内容,编号和时间却不一样,结果更是天差地别,中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惊天阴谋?
     核心提示:西安市长安区的一起简单交通事故两份认定书,同样内容,编号和时间却不一样,结果更是天差地别,中间究竟有着怎样的惊天阴谋?  还原2012年9月9日事件经过:  2012年9月9日6点50分左右,史军峰驾驶一辆陕A.K0830号中型自卸货车沿着当时只有6.3米的王高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和平村路段,与一辆小轿车会车而过后,(经后期鉴定当时车速为33.7km/h)史军峰突然感觉左侧后视镜中被什么晃了一下,就停车查看,发现一个小女孩躺在了左后轮附近,轿车司机下车后告诉史军峰说:“娃从720公交车上下来由北向南跑呢,撞你车上了”,随后史军峰拨打了110和120。  同一内容不一样时间和编号的两份认定书    2012年10月15日第一份长公交认字{2012}第596号事故认定书下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8条、62条将事故定为同等责任,因为大车有保险,实际上这样的认定在当事处理事故的交警李楠看来已经是很照顾伤者了,可是一个月后另一张事故认定书将这一说法给推翻。2012年11月14日,一份为长公交认字{2012}第671号事故认定书将第一份认定推翻,责任划分为大车司机主要责任,小女孩王某意为次要责任,受伤小女孩王某意的父亲复核的说法更是令人啼笑皆非,竟是说小女孩经常横穿马路,而推翻的理由只是在原有的认定书上添加了一个第22条第一款的内容,如果是资深人士或者是内行的情况下,就会知道这个第22条的规定实际上是用于任何一次交通事故之认定。就是这样的改变将一起看似清晰明了的交通事故弄得扑朔迷离,以至于最后法院判了史军峰高达二百二十多万的赔偿,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在这起事故当中史军峰的老婆李雪表示,这起事故的发生对象是个小孩子,如果不是个小孩子我真的要考虑是不是故意碰瓷了,我们的车正常行驶别人自己撞我们车后轮了我们还要负主要责任,这也太欺负人了,要是别的交通工具撞我们车上那就是别人全责,可是这次是人,我们认倒霉,本想着遇见这事了那也没办法也积极的给伤者交了医疗费七八万元了,我们录的都有视频,现在小女孩活蹦乱跳健健康康的,我们都不知道对方到底要怎么样,这是要往死处逼呀!    交警事故处理:按上头的意思来办  2016年3月18日,史军峰的老婆李雪和长安分局交警大队王寺中队的事故处理民警李楠的一场对话终于使这一案件认定内幕得以曝光,下面是从录音中整理出来的谈话内容:  李楠:这个事情我们中队当时意见为同责,对方去调研组吵闹,按理说调研组认为正确不撤销维持就完了,调研组意思让把同责认定书撤销。  李雪:那就是上面领导的意思,和你们这没关系了?  李楠:那肯定,上头要撤销,谁能把人家咋样,咱就要按上边的意思来办。(谈话内容已刻录成碟)  李雪告诉记者:“其实我都知道整个事件就是他家(王某意之父王占峰)的亲戚有一个是原来的老法官做的手脚,只是苦于没有证据”。  以谈话内容来看这里面确实存在大猫腻,警察执法不是要公平公正,而是要以上头意思来办,这可真是耐人寻味。记者可真是在西安市长安分局交警这里长见识了!    昨日记者采访史军峰时,史军峰站在西安市长安区王寺镇和平村南田村当年出事故的地方,这里已被拆迁,心中充满无奈, 5年过去了,被一次简单的意外交通事故苦苦折磨了五年,史军峰对记者说:“想要一个公平公正咋就这么难呢?”截至记者发稿,案件已经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事件正在发生更多内幕将继续予以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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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1 2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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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7-03-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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