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安吉县天子湖镇总体规划(2015-2030)》等上位规划对天子湖镇TZH-02单元(高禹老集镇区块)的发展要求,明确单元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梳理单元内外交通,加强与周边单元的联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控制开发规模,有效指导单元内各用地的具体实施,我镇委托安吉县城乡规划院编制了《安吉县天子湖镇TZH-02单元(高禹老集镇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完成并于2016年8月26日组织专家会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与完善,提交规划草案(成果稿)。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草案公示以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与建议。本次规划公示时限为三十天,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电话:0572-5816235
联系人:汪舒
地址:天子湖镇国土与规划建设局
一、规划范围
本片区位于天子湖镇中北部区域,本次规划范围北起建设路、南至天元路;东起G235国道、西至环西路。规划用地面积331.4公顷。
二、功能定位
省际产业转移示范区的综合配套服务区;融合居住、行政办公、文化为一体的、以滨水人居为特色的城镇综合发展区。
三、规划结构
本片区的规划结构为:一轴一心四片区。
一轴:即沿着天长大道形成的地块内部发展轴;
一心:原高禹老集镇公共服务所在地,集派出所、邮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四片区:沿着天长大道发展轴形成,北部居住片区、安保片区、综合服务片区以及南部居住片区。
四、土地利用规划
现状用地汇总表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m²) 比例(%)
居住用地 R 851379 27.34%
二类居住用地 R2 536680
服务设施用地 R22 6231
三类居住用地 R3 308468
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 RB 32198 1.0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139317 4.48%
行政办公用地 A1 51035
文化设施用地 A2 10358
教育科研用地 A3 64052
医疗卫生用地 A5 5149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A6 872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76395 2.45%
商业设施用地 B1 63615
商务设施用地 B2 5898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 6882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381785 12.26%
城市道路用地 S1 36644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S9 15336
供应设施用地 U 6273 0.2%
环境设施用地 U2 6273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122996 3.95%
公园绿地 G1 52172
防护绿地 G2 70824
水域和其它用地 E 1213326 38.96%
水域 E1 73659
农林用地 E2 1139667
H H 290714 9.33%
特殊用地 H4 290714
总计 3114383 100%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名称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
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 19.65 6.48%
行政办公用地 A1 2.86
文化设施用地 A2 1.13
教育科研用地 A3 3.85
中小学用地 A33 8.34
医疗卫生用地 A5 0.38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A6 3.09
2 居住用地 R 157.12 51.82%
二类居住用地 R2 154.64
服务设施用地 R22 2.48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13.79 4.55%
商业设施用地 B1 11.11
农贸市场用地 B12 2.14
商务设施用地 B2 0.54
4 绿地 G 23.98 7.90%
公园绿地 G1 12.63
防护绿地 G2 10.04
广场用地 G3 1.31
5 公用设施用地 U 1.16 0.38%
供应设施用地 U1 0.54
环境设施用地 U2 0.62
6 交通设施用地 S 41.89 13.82%
7 城市道路用地 S1 41.89
8 特殊用地 H4 45.62 0.15%
总计 建设用地 H 303.2 100%
水体 E1 8.24
311.44
五、交通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四个等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
(一)城市快速路:主要承担对外交通功能,服务于本片区的最高等级道路。包括G235国道与环西路,道路红线宽度36米;
(二)城市主干道:连接外部交通的主干道路,包括建设路、高禹路、天元路,道路红线宽度30m;
(三)城市次干道:主要为片区内交通服务,可汇集非机动车流和人流。建兴路道路红线宽度20m、游击山路道路红线宽度30m、书院路道路路红线宽度18m;
(四)城市支路:以生活性交通功能为主,主要为图则单元和各地块之间的联系道路。包括创业路、育才路、摩天路、吟诗路等,规划道路红线宽度9-18米。
六、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本片区设有中学一处(02-06-06地块,现状保留);36班小学一处(02-05-13地块,现状18班,远期扩建36班);6班幼儿园一处(02-04-06地块),9班幼儿园两处(02-01-14、02-05-15地块)。
本片区设卫生院一处,位于02-04-16地块内,为现状保留。
本片区内有二处社区服务中心,位于02-03-09、02-06-01地块内, 新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
本片区内有一处派出所,位于02-04-23地块内, 为现状保留。
本片区内有一处文化活动中心,位于02-04-14地块内。
本片区设肉菜市场一处,位于02-03-11地块内,为现状保留。
本片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2处,位于02-05-11、02-05-17地块内。
本片区设公共厕所5处,位于02-01-03、02-02-09、02-04-22、02-05-18、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