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送孩子上学,莫名其妙的收到利津县交警大队的罚单,交警队的警察认为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违法停车,我仔细的学习了36条的规定,觉得并没有违章,尤其不能让我接受的是执法警察的态度,哪里是警察,简直就是土匪!土匪还讲理!利津县的交警直接不讲理,他说你违章了那你就只有交钱了,真不知道利津县交警执行的是国家的法律还是交警自己制定的法律!我到城区中队询问我到底违反63条的哪小条规定,被姓郭的队长告知,我停车的地方是交叉路口,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队长竟然这样水平?睁着眼胡说,幸亏有交警队自己的照片记录,我停车的位置清清楚楚,并不是交叉路口,在学校门口,我送孩子上学不停在门口还能停在哪里?再说我停车的地方也没有划线或规定不让停车啊,交警队你总不能让孩子飞进去吧!利津县交警队执法绝对成问题了!特别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