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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 是谁在违背《宪法》?贱踏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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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 是谁在违背《宪法》?贱踏民意? 近年来,安丘市实了“村章乡管”这一简单粗暴的做法,既违背了法律又违背了民心,也寒了村干部的心。
一是违背了《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村章乡管”让原本的村干部滥用职权变为乡镇政府权利越位,在提升农村自治水平上大打折扣,让群众在公章使用知情权、决定权等方面,受到了侵害。
二是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背道而驰,“村章乡管”后群众不但实现不了“办事不出门”,而是盖章办事要长距离来回跑,如此一来非但无法服务好群众,反倒给群众添麻烦,引发群众诟病不满。
三是“村章乡管”对村干部的不信任,让村干部“有位无权”形同摆设,自然就不可能做到“有位有为”,阻碍了村干部为村办事、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乡镇政府把村务拦过去便于把上面国家财政政策分一杯羹。导致村务不敢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导致村干部与广大群众产生隔阂。
乡镇政府粗暴地以“村章乡管”来规范。那么是不是镇政府的公章也要来个“镇章市管”?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为防止乱用印章,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般不宜直接保管印章。”乡镇政府应做好监督和规范引导工作,深入群众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建章立制,确保做到乡镇政府依法监督、村委会开展自我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层层监督形成合力,使村章使用情况“透明”起来,切实让村章“归村”,权利归位。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3-12 08:47回复
    “村章镇管”—让村民自治成了一纸空文


    10楼2017-03-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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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7 16: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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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村级公章监管缺失,使得乱盖章、“人情章”的情况时有发生,引发的腐败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有些乡镇就想出了“村章镇管”的方法,想要达到规范公章管理的目的,减少腐败事件发生。这个初衷本来是好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来,“村章镇管”的举措确实是矫枉过正,越俎代庖了


      11楼2017-03-1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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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章镇管“”现象,在安丘目前来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但是,这一现象与我国宪法中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相违背的,它是公权力扩张的一种结果。虽然,在当下,村民自治乱象纷呈,需要上级机关进行监管和引导,但是乡镇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不应该是一个“领航者”,而要做一个“护航者”。


        12楼2017-03-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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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章镇管",名曰防腐需要,实为权力的手伸太长了。无论从村情、民意、法规而言,村委会的公章都不应被上级政府“收走”,或者说上级政府无论如何都不应将村委会的公章“收走”。
          不合村情。乡镇政府把村委会公章“收走”,除了到乡里盖章“人难找门难进”之外,必定给广大村民带来村镇之间往返的跋山涉水之苦。有的村庄离乡镇较远,村民为了盖一个村里的公章要往返几十公里,如果遇上乡镇管公章的人员不在办公室,还要来来往往跑几个来回,耽搁几天时间。把村委会的公章“收走”统一管理,乡镇政府还要设立一个部门予以管理,此举不仅与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相悖,也与“村里人办事不出村”的村情相悖。
          不合民意。乡镇政府将村委会的公章“收走”,虽然名曰防止村干部乱用公章,其实是对村干部不信任。村干部都是在乡镇一级政府监督之下,依法公开选举产生的,他们和乡镇干部一样,都是合法的干部,本应得到乡镇政府的信任。经过合法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上级政府却“门缝里瞧人”,强行“收走”本应属于村委会管理的公章,广大村民和村干部都表示不满,已代表乡镇政府此举并不合民意。
          不合法规。许多村干部和村民担心,村委会公章不在村里管理,万一被乡镇管公章的干部“乱用”,出现法律上的纠纷该如何是好?这些群众虽然想到了“村章镇管”带来的法律风险,却不知道乡镇政府强行“收走”村委会公章根本于法无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剥夺村委会的公章管理权,就等于变相限制了村委会的自治权,这已经超出了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指导工作的职权,属于侵犯村民自治管理权利的违法行为。


          13楼2017-03-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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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镇政府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有指导的关系。可是在安丘大帝国一切都被颠覆了!致使国家给农民的诸多补贴被截留了


            16楼2017-03-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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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越权叫“村章镇管”


              17楼2017-03-1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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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干部
                政治生态中,狭小的熟人社会很难能够让基层政府与乡村自治组织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利益切割。一旦村官与镇官达成某种同盟,虽然有“村中大事村民决定”等自治机制加以保障,但在脆弱的乡村民主面前,“村章镇管”、“村账镇管”非但不能为某些村官的失范之举增加程序成本,反而又为其发放了一张通行证。在“强人政治”仍然大行其道的部分村庄中,“村章镇管”、“村账镇管”不过是一道形式上的障碍。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7-03-1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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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7 16: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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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2017-03-1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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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这是一个混蛋的世界


                    来自iPhone客户端23楼2017-03-12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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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群众是大人物”:总理这句话由何而来?


                      来自iPhone客户端34楼2017-03-1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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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章乡管”在安丘金冢子镇已大行其道好多年了,美其名曰“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防止村干部权力滥用”。殊不知,“村章乡管”不仅有违《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也难以达到规范权力运行的目的。可以想象,象征村级公共权力的印章被收到乡镇,村干部随之被架空,难免出现埋怨情绪,从而工作不积极,甚至还推诿搪塞。再者,倘若村民办事需要盖一个章,还得辛辛苦苦地往镇里跑,如果找不到相关人员,还得往返跑,无疑增加了群众负担,更是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


                        来自iPhone客户端47楼2017-03-1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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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章乡管”打着防止村干部权力乱用,却做着违背了村民自治精神,脱离了法治轨道,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力“越位”。换而言之,“村章乡管”的背后是“官本位”在作祟,既是乡镇领导担心“海选”上来的村官“不听话”,也是乡镇政府想从村里的收益中分得“一杯羹”。“村章镇管”致使金冢子镇在小农水重点县水利工程中弄虚做假,出现了很久多废井 无水井致佚国家有限的资金流失,在侵占村民承包地上更是发挥到极致,众犹虎貔强行一两万一亩收购,转手十四万…这是赤裸裸的剥削


                          来自iPhone客户端50楼2017-03-14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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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万一亩


                            来自iPhone客户端53楼2017-03-14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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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7 16: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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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54楼2017-03-14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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