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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记我和一只流浪狗的温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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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发帖,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这种随记。啰啰嗦嗦把我和一只流浪狗的事都记录下来,只希望以后看着文章还能回味那种温暖。先发前两章吧,欢迎大家在文笔方面提意见~


1楼2017-03-04 23:37回复
    dd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3-0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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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1 02: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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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楼主的另外一个小号,大号出了点问题不能发帖,挽尊。。。。汗。。。文如下~)
      愿你被整个世界温柔以待
      一. 在初雪的冬天遇见你
      第一次遇见它,是前年一个初雪的冬天。徒步回家的我,在看到寒风中眯着眼微微发抖的乐乐之后脚下突然一顿。
      白色的毛粘成一撮一撮,夹杂着几块土黄色的毛,挺像外婆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唯一不同的是它的耳朵是折耳型的,没有立耳的精神气,却也让人觉得乖巧可爱。它静静地坐在医院旁边的药店前面,还算丰润的身体随着风吹时不时地摇两下,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和早上上课时打瞌睡的我简直一毛一样 。看它一副脏兮兮的样子,应该就是流浪狗了吧。
      我轻轻走到它旁边,它没反应。我蹲下来,也没反应。这么冷的天儿,它可能找不到吃的饿坏了吧。我和恰巧路过的同桌买来了一根炸得金黄诱人的火腿,兴冲冲地跑到乐乐跟前递到它嘴边。
      瞥了一眼,不吃。用火腿碰碰鼻尖,不动。
      呦呵,是条好狗。我见过的流浪狗大约有三类,有见了人过来就夹着尾巴一步三回头逃跑的,有你看它一眼它就认亲似得寸步不离的,还有明明想靠近却低着头敌进我退的,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对吃的东西特别是火腿之类的是不会抗拒的。但像乐乐这样一副高傲姿态的小公主模样还真是挺少见的。
      折腾了半天,它连鼻子都不愿意动一下闻闻快被冷风吹散的香气。在我纠结到底是放在地上还是自己吃掉的时候,乐乐看不下去了。好吧好吧,赏你个脸,就吃一口。
      它慢慢站了起来,这么一看还挺大一只的,应该有两三岁了吧。我举着半根火腿轻轻吹它的毛发,它撇了我一眼,看着马路对面定了一会儿,摇摇尾巴,走开了。
      我把火腿放在地上,它要是饿了应该会回来吃吧。
      是挺特别的,比起其他在街上逗一逗就忘了长啥样的流浪狗,就是这种特殊的狗格魅力让我想要快点儿下次见到它。


      3楼2017-03-04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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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每天都想遇见你
        这个地方我每天都经过,但在发现它突然就经常出现在这一带的时候,每天路过医院我都会刻意放慢脚步,东瞅西瞅,期盼它能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给它挠挠耳朵顺顺毛,喂它吃根火腿成为了我上学路上的最大乐趣。
        也不是每次都能碰见它的,但在经常早上骑车子看到它的时候喊一声“嘿”,中午步行去学校给四仰八叉躺在台阶上晒着太阳做着美梦的它挠挠肚子,晚上回家逗它玩一玩之后,某天再次见到它的时候它老远就低着头跑过来,却在不看脸的情况下准确无误地在人群中一屁股坐到了我的雪地靴上。或许......我太久没换鞋子了?
        谁家的狗会老远跑过来一屁股蹲儿压在你的脚上然后眼看就要开启睡眠模式了呀,还真是一如既往地特别。不过乐乐认得我了耶。
        那一整个冬天,我都会在看到它的时候停下来,摸摸它的大脑袋,也从不会嫌它脏。它不太给人摇尾巴,却总会在看到我时慢悠悠跑过来,蹭蹭我的腿,抬头吐着舌头眨巴眨巴眼睛求顺毛,恩,是个卖萌的高手。
        每次给它顺完毛之后,如果它不满意,会继续蹭蹭我的腿,用大嘴轻轻碰碰我的手,然后顺势把脑袋放在我的手底下,发出呼呼的声音,还挺聪明。如果我起身要离开,它会一脸无辜扭着屁股跟在我后面。但乐乐很通人性,我跺跺脚,或者把它推开,它就会蹲在地上目送我离开,绝不再跟半步。
        有一件事儿让我觉得乐乐很聪明,但我至今都搞不懂它为啥那样做。
        有一次我剥好一根火腿肠,递给它,它张嘴轻轻咬着却不吃。然后扭头就跑开了。突然它停住回头看了看我,摇摇尾巴。我一愣,难道它要带我去哪儿?我一路跟着它走进医院,绕过小道,它突然停了下来,把火腿肠咬了半截,放在一个小花坛里,再用爪子刨刨土,把火腿肠盖住,然后叼着另外半截继续前进。我惊呆了,这是在藏食?我想起来前几天看的《重返狼群》里的格林(一条聪明的小狼)就喜欢偷偷把食物藏起来,可是狗藏食我还真的没听过。继续跟着。它跑到一个灌木丛和房屋紧挨着的地方,恩,是挺隐秘。然后它照旧把火腿埋在土里,我想起来狼藏食的时候不允许别人看到,就偷偷躲在角落里窥视。果然它埋好之后顺着房子转了一圈,最后还不忘叼来几片树叶把火腿盖住,再用嘴巴供拱土,扭扭屁股走开了。我真的有点儿疑惑了,从没见过狗这样,它既然要藏食干啥还暗示我跟着它啊,还是在试探我?
        第二天我去了它藏食的地方,把土拨开,火腿没了。不知道是不是它吃掉了,或者我猜想它是留给其他在这一带游荡的狗友的,不过目睹了这一切之后,我对乐乐佩服得五体投地,真的太精了。
        还有一次,我身无分文,没有吃到火腿的乐乐默默跟着我走了好一段路。我穿过马路,一路小跑想甩开它。饶了好几圈之后,我躲在一个面包车后面看着乐乐孤零零地站在路边四处眺望。然后它拿出了杀手锏,低头动动鼻子,边走边闻,消失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我猫着腰在车后找了好一会儿它都没看到,转身要走,哎呦,这小子坐在我后面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呢。它的尾巴低垂到地上,时不时扫两下,仿佛在赤裸裸地嘲笑我——哼,比你的嗅觉发达百倍的鼻子可不是白长的。服,我服,有两把刷子。
        通人性,聪明,温柔,我觉得这三个形容词太适合乐乐了。


        4楼2017-03-0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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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觉得自己写的太短了,再放一章吧~望喜欢)
          三. 原来你是个万人迷
          说到乐乐这个名字,其实是我自己给它起的,从来没这样叫过它,但不知为什么,一想到它就觉得乐乐这个名儿很适合它,或许是觉得它总是很快乐吧。因为即使流浪四方,也从不缺人来爱。
          药店里有一位年轻的阿姨,经常在我逗狗的时候和我搭搭话。阿姨也是一名爱狗人士,家里养了一条小狗,也经常管着乐乐的一日三餐。怪不得这货有时会对我的火腿爱理不理,原来它从来都不会饿肚子。乐乐似乎把药店当成了自己的家,这也是为啥我几乎每次路过医院门口都能碰见它的原因。有时它也会进到药店里,一群阿姨姐姐们就都逗逗它,它也从来不乱叫乱跑,乖得让人不得不宠爱。
          慢慢地我发现住在附近的很多人都关心着这个小公主。旁边院子里的叔叔也经常喂喂它,放学回家的小弟弟总会伸着小手小心翼翼地把乐乐从头摸到屁股,有一次我看见乐乐在离医院还蛮远的一个服装店门口趴着啃骨头,才知道这家服装店的阿姨也喜欢它喜欢的不得了。
          有次我带着一些吃饭剩的骨头去找乐乐,只见它端端地坐在一家蛋糕店的门口,时不时抬头看看卖蛋糕的小姑娘。看见我喂乐乐骨头,小姑娘又气又笑地告诉我,乐乐动不动就蹲在这儿,也不叫也不闹,过一会儿就抬头看看她,如果扔给它一块蛋糕,它吃完后就会离开,如果不给,它就一直蹲在那儿,眨巴着眼睛给小姑娘放电。我乐了,又撩了妹又解了馋,这都哪儿学来的啊!
          真没看出来乐乐成功撩到了一大波小粉丝,怪不得成天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乐乐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幸福的流浪狗了,或者说,这整个小城就是它的家。呵护着它的人儿们对乐乐的宠爱在这个小城寒冷的冬天化成一股暖流,一直流到每个人的心底。


          5楼2017-03-0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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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你**你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3-04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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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狗要比人可爱多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3-0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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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得很传神,很生动,感情真挚。文笔不错,但有些字不规范,例如:‘在’‘再’不分。不过瑕不掩瑜,很不错的一篇随笔。


                IP属地:吉林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8-08-3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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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1 02: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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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初,性本善。我们原本对待生命是仁慈友善的,是岁月和人心,让生命变得复杂,不在单纯。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7-28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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