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桂平市木圭镇男子“3.2”坠楼事件的情况说明
“葫芦娃中的葫芦娃” 网友你好,3月2日下午,我镇政府确实发生了一起坠楼事件。15时许,有人发现1人坠倒在木圭镇政府办公楼前,随即报“110”和“120”。木圭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前往现场调查,木圭镇卫生院也迅速派出医生和救护车到达现场抢救,倒地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了解工作。
根据工作组调查了解,死者陈某豪,男,今年51岁,系木圭镇宁凤村上坡垌屯村民。妻子甘某,48岁,夫妻均为有劳动能力。育有2女一子,其中大女儿已出嫁成家。
警方根据监控录像和调查了解,当天下午15时,陈某豪独自进入木圭镇政府大院,未与任何人对话和接触,直接走上镇政府办公楼楼梯,上楼1分多钟后从楼上坠落地面死亡。
鉴于目前网络上有未经证实的言论传播,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是死者陈某豪户在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经过入户、评分丶“两评议一公示”即村民小组评议、行政村两委评议、公示评议的相关条件、规定程序评定,陈某豪户精准识别时的分数不划入贫困户的分数线。
二是陈某豪父母健在,与其弟弟共同生活。其父母享受低保,低保类别为C级,每人每月享受138元的低保金。
三是经过工作队调查核实,死者陈某豪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日期间,没有在木圭镇政府和宁凤村委申请办理过农村低保及其他业务,也没有向政府及司法部门提出过纠纷调解诉求。
目前,桂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已介入调查,事件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桂平市木圭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日